关于处置固定资产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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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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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9099000-201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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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类|综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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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9 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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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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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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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人社〔2019〕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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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
上海市金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严防国有资产流失,2019年3月,我局对本单位固定资产进行了清产核资。在清查中以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台账为依据,逐一进行了账实核对。通过清查,发现一批设备老化、毁损、淘汰的电子设备,大部分已经超过使用年限,无法正常使用,价值为152764.00元(详见评估报告)。根据《金山区区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以上拟报废固定资产都通过上海宏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现申请报废。
此函,盼复。
上海市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