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区职业技术安全培训中心固定资产报废申请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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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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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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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9300000-202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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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1 08: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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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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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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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人社〔2020〕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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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后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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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
区职业技术安全培训中心:
你单位固定资产报废的申请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金山区区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同意你单位固定资产按规定进行报废处置,固定资产原值1468138.61元。请按相关程序办理并报区财政局备案。
上海市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