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偿调拨固定资产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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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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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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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9329000-2019-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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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08 13: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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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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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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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人社〔2019〕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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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后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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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
区机管局:
根据《区机管局关于集中开展办公用房面积核定和统筹调配的通知》(金机管﹝2019﹞23号)精神。2019年9月,在贵局的指导下,我们对现有办公用房进行了整合,并完成了超面积办公用房的腾退。经盘点核查,有一批办公家具未能有效使用,为发挥该批办公家具的使用价值,拟将原办公地点(金山区行政服务中心)部分家具,固定资产账面价值83680.00元,调拨至贵局。根据《金山区区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金财﹝2011﹞80号)的规定,现申请该批固定资产进行调拨。
此函,盼复。
上海市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