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务用车处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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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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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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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9329000-2019-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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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4 18: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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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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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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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人社〔2019〕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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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后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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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
上海市金山区就业促进中心: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车辆报废的请示》(金就〔2019〕13号)收悉。经2019年第37次党委会审议通过,同意你单位根据请示方案对5辆公务用车进行资产处置。处置程序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批复。
上海市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