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偿调拨商业用房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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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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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9999000-202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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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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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8 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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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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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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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人社〔2020〕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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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
区机管局:
我局位于金山区朱泾镇万安街的商业用房,万安街684号(一个门面)、万安街686号(一个门面)、万安街688号(两个门面)、万安街694号(两个门面)、万安街696号(两个门面)、万安街698号(两个门面),共10个门面(无产权证及固定资产账),已于2020年1月3日全部收回。现根据《金山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中“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的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权利(以下统称房屋权属),统一登记至区机管局名下”的要求,申请将上述商业用房无偿调拨至贵局。
此函,盼复。
上海市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