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局属事业单位处置固定资产的函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默认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上海市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TA9999000-2019-007
-
其它类|其它
-
2019-07-16 00:00:00.0
-
2019年08月01日
-
主动公开
-
金人社〔2019〕34号
-
-
函
上海市金山区财政局:
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严防国有资产流失,2019年3月,我局对下属事业单位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区就业促进中心、区人才服务中心对固定资产进行了清产核资。在清查中以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台账为依据,逐一进行了账实核对。通过清查,发现一批设备老化、毁损、淘汰的电子设备及办公家具,大部分已经超过使用年限,无法正常使用。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拟报废固定资产账面价值28736.00元、区就业促进中心拟报废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740850.93元、区人才服务中心拟报废固定资产账面价值22330.00元(详见评估报告)。根据《金山区区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以上拟报废固定资产都通过上海宏大信宇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现申请报废。
此函,盼复。
附件: 1.沪宏大信宇资评报字(2019)第ZP0022号
2.沪宏大信宇资评报字(2019)第ZP0023号
3.沪宏大信宇资评报字(2019)第ZP0021号
上海市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