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金山区金艺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增设“劳动关系纠纷处理”(专项)职业培训项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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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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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9300000-2019-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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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类|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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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30 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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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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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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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人社〔2019〕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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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
上海金山区金艺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你中心提出开设“劳动关系纠纷处理”(专项)职业培训项目的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 《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你中心开设“劳动关系纠纷处理”(专项)职业培训项目。
请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接受监督和管理。
特此批复。
上海市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