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社局关于提请审议《关于调整完善金山区储备人才薪酬福利待遇的方案》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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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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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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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11150112020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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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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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1 14: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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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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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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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人社〔2020〕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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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后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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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示
区政府:
为提高我区储备人才薪酬待遇的市场竞争力,综合考虑市场工资水平、上海市其他区储备人才薪酬标准以及物价、社平工资等因素,经前期深入调研,区人才办制定了《关于调整完善金山区储备人才薪酬福利待遇的方案》,现提请区政府予以审议。
当否,请批示。
附件:关于调整完善金山区储备人才薪酬福利待遇的方案(送审稿)
上海市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1日
附件
关于调整完善金山区储备人才薪酬福利待遇的方案
(送审稿)
为提高我区储备人才薪酬待遇的市场竞争力,综合考虑市场工资水平、上海市其他区储备人才薪酬标准以及物价、社平工资等因素,现就调整完善储备人才薪酬福利待遇提出如下方案:
一、目前储备人才薪酬福利待遇情况
(一)薪酬标准
自2006年实施储备人才项目以来,储备人才薪酬进行过若干次调整,目前本科生、非985高校硕士研究生、985高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税前收入分别为10.1万元、10.8万元、12万元、12.8万元。根据《金山区储备人才引进培养管理办法》规定,储备人才收入要略高于机关同类人员收入水平。在调研本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周边区储备人才收入情况后发现,我区储备人才收入低于区内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及其他区储备人才薪酬的平均水平。
(二)福利待遇
储备人才工程实施以来,未明确储备人才健康体检、工会福利待遇经费来源,储备人才相关待遇未完全落实到位,影响储备人才在各用人单位的归属感。
二、关于调整完善储备人才薪酬福利待遇的建议
(一)提高薪酬标准
根据调研情况,建议储备人才薪酬标准调整为:博士生税前20万元/年、硕士生17万元/年、本科生16万元/年,较调整前分别增长约53%、42%、58%,处于全市各区储备人才薪酬中等水平。
(二)完善福利待遇
储备人才健康体检、工会福利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享受,所需资金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
(三)调整时间和对象
调整时间:2021年1月1日;
调整对象:2021年新招录储备人才(60人)及2018年(15人)、2019年(28人)、2020年(38人)招录的仍在岗的储备人才;
经费承担方式:2021年起派至各镇、工业区、国有企业的储备人才薪酬比例由原来的区财政、用人单位各承担50%,调整为由上述各用人单位全额承担。同时,对2021年前所有储备人才薪酬经费进行清算,各镇、工业区、国有企业承担部分上交区人社局后,由区人社局统一上缴区财政;
经费测算:按新的薪酬标准测算,2021年储备人才(含2018-2021届储备人才141人)工资、奖金、社保、公积金等经费预算总计为2379.15万元,较2020年1124.45万元增加1254.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