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廉租住房申请家庭复审公示(钟晓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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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7日 来源:上海金山
根据上海市廉租住房管理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工作,现将经街道(乡、镇)住房保障机构初审通过,符合申请廉租住房户籍年限、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等准入标准的申请家庭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单位: 金山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公示时间:2021-12-27至2021-12-29止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
接待地点:金山区石化二村277号
举报邮箱:fdj_zfbz@163.com
举报电话:57971362(局办公室)、57972623(保障科)
序号 | 申请家庭成员姓名 | 户籍所在地 |
1 | 钟晓冬、钟希龙、钟新恩 | 廊下镇万春村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