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行政决策
关于《金山区关于强化战新产业引领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增强发展活力,加快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有效促进金山区产业高质量发展,金山区结合本区实际,研究草拟了《金山区关于强化战新产业引领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广大市民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一、意见征求时间:2025年1月27日至2025年2月26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方式1:信件反馈。来信地址:金山区金山大道2000号1号楼1302-2室,金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发展科,邮编:200540。
方式2:电子邮件反馈。发送电子邮件至jsqfgwcyk1@163.com。
方式3:在线留言。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我要发表意见”,进行留言反馈。
上海市金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27日
金山区关于强化战新产业引领,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落实“南北转型”战略要求,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增强发展活力,强化高端产业功能引领,加快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有力有效促进金山区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引进高端产业项目
1.深化重点产业培育。围绕上海市“3+6”和金山区“3+3”产业体系,支持引进市场竞争力强、科技含量高的战略性新兴领域以及数字经济、绿色低碳等新赛道领域的重大项目,对符合条件的推荐申报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最高可获得1亿元的资金支持。对投资规模大、带动效应突出、具有全产业链号召力和国际影响力,且认定为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的新建项目,加大支持力度,按照不超过先进设备投资10%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办、区经委、区科委】
2.鼓励专业服务业发展。支持引进研发设计、检测认证、服务贸易、成果转化、知识产权、法律财务等领域专业服务机构和项目,为本区制造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提升服务能力。对在金山实体化运营的专业服务业机构,给予最高100万元运营补贴;对具有技术先进、模式创新等特性的优质项目,由市、区两级引导资金给予支持,最高可获得900万元。【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二、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
3.引导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鼓励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及设备,开展大规模设备更新、技术改造和高端设备应用。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推荐申报市级资金,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10%,最高给予1亿元的支持。对经认定的区级技术改造支持项目,按照软硬件投资的10%,给予最高300万元补贴。【责任单位:区经委】
4.支持外资企业扩大投资。对符合本区产业导向、新引进的外资制造业及存量外资制造业企业实施增资扩产,且本年度内到位资金1000万(含)美元以上,按实际到位资金的2%给予资助,单个新设或增资项目最高给予300万元补贴。对国内产业强链补链延链、行业工艺和制造技术水平、地区产业发展提升作用特别明显,且年度使用(增资)外资超过1亿元美元的制造业项目,经认定后加大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区经委、区投资促进办】
5.支持企业数智化转型。鼓励企业实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对通过数字技术有效提升企业综合效益的,按照项目总投资的30%最高给予50万元支持。对通过工信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支持基础好的企业建设智能工厂,对获评的国家级和市级示范称号的企业、项目,最高给予100万元的奖励。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链主企业和领军企业的带动示范作用,支持运用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场景,打造智能制造示范样本,对生产效率和品质提升作用特别突出、行业示范带动作用特别明显的重大项目,经评估,按照数智化提升软硬件投资的30%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区经委、区投资促进办】
6.引导企业绿色化转型。支持企业统筹开展技术节能、管理节能、结构节能,提升能源管理效能,对年节能量达到5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工业类节能技术改造或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按照市级扶持资金的30%配套,市、区两级最高累计给予1100万元资金支持。推进零碳示范工程建设,支持降低碳排放强度、提升碳抵消比重,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对获评市级及以上零碳工厂的企业,最高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经委】
7.加快服务型制造发展。支持制造业企业依托自身优势,围绕工业设计、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共享制造、检验检测认证、节能环保服务及全生命周期管理等领域,培育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新业态,促进制造业向高附加值的服务环节延伸。对获得国家级、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称号的,最高给予40万元的奖励;对获评国家级、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相关项目的,最高给予2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区经委】
8.推动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支持企业开展数字化诊断,给予被诊断企业2.5万元一次性补贴。支持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建设和运营,对于带动行业数字转型取得成效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按照相关项目总投资的30%最高给予100万元支持。对获得市级工业互联网专项支持的项目,按照市级扶持资金30%配套,区级最高给予100万元支持。对获评市级和国家级工业互联网优秀平台,分别给予50万元和8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经委】
9.鼓励制造业企业创新商业模式。鼓励制造业企业运营网店、网络旗舰店、开展线上直播方式拓展自有产品销售渠道,对于线上或直播年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出口跨境电子商务的线上交易额200万美元)的企业,按照当年度销售额的0.1%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经委】
三、加快特色产业发展
10.培育壮大低空经济新赛道。依托本区产业基础优势,在企业发展、产品研发、基础设施建设、适航取证和标准制定等给予政策支持,全产业链打造国家级低空经济产业综合承载区。对飞服、适航检测、孵化器等功能建设和能力提升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入的20%给予资金支持,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对新取得航空器型号合格证、生产许可证或适航许可证的低空经济企业,最高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资金补贴,政策有效期内,每家企业的测试补贴和取证奖励累计最高3000万元。【责任单位:区经委】
11.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加快推广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项目落地,简化办理相关手续,支持申报市级可再生能源奖励。对燃料电池汽车整车示范应用、车辆运营、关键零部件产业化、加氢站布局建设等,按照相关要求给予一定资金支持。支持新型储能项目应用示范和产业发展,将新型储能纳入首台(套)技术装备鼓励政策扶持范围。鼓励锂电池、固态电池创新发展,对有自主知识产权、综合性能领先的新型电池及关键材料重大产业化项目,经认定,按照相关设备投资10%给予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区经委、区投资促进办、区发改委】
12.推动高性能纤维产业发展。支持本区纤维生态圈企业开展研发和产业化合作,聚焦国家级纤维材料创新中心建设,支持纤维材料制备、纤维材料应用等前沿技术产业化落地。建立纤维产业化重点项目储备、推进、验收制度,专项支持实现创新成果产业化的材料、装备、平台等首批首台或应用示范项目,对取得首批次应用突破的,支持申报市级专项,最高可获得300万元的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区经委、区科委】
13.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建立“研发-转化-产业化-应用”的全产业链政策支持体系,优先支持生物制造企业研发创新、成果转化、产业化落地、规模化发展等。支持药品上市,对获得国家、市级科技重大专项的创新药,择优最高给予1000万元配套资金支持,对通过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择优最高给予每品种100万元资金支持。支持获得药品注册批件,择优最高给予200万元补贴。支持企业开展临床试验,最高给予200万元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区经委】
14.支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强化软件信息产业优势,培育数字经济产业生态,鼓励企业在上海数据交易所挂牌交易,对获得数据产品登记凭证与数据交易凭证的企业,给予交易额5%,累计最高给予20万元奖励。支持平台服务商为金山区内的中小企业核心业务上云上平台提供服务,经评审通过后,按照实际服务金额10%,最高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支持。鼓励软信企业面向经济、生活、治理领域数字化转型场景开展技术研发与应用,经评审公示通过后,给予项目总投资30%的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区科委】
四、支持企业能级跃升
15.鼓励工业企业升规提质。支持工业企业规模提升,对年产值首次突破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50万元、8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经委】
16.支持产业链协同发展。对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作用显著、带动属地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增加明显(超过10%)的链主企业,并认定为重大生产力布局的项目,加大支持力度,按照综合贡献度最高给予2亿元奖励。【责任单位:区经委、区投资促进办】
17.支持企业加快履约达纲。对签订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合同,且符合区域发展规划的制造业企业,经认定提前或按时达到相关投入产出指标要求的,按照当年度达产销售收入的0.1%最高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投资规模特别大、产业带动性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和重大生产力布局项目,经评估提前或按时达到投资服务协议约定的,加大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区经委、区投资促进办】
18.支持服务业跨越式发展。支持重点领域服务业规模化发展,对升规纳统和营收增长的现代服务业企业,经评定后,分类分档给予奖励给予最高15万元奖励。鼓励平台型企业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服务力度,每培育1家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19.大力培育商贸主体。支持商贸企业扩大经营、做大做强,对新增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商品销售额在年度首次达到10亿元、20亿元的,或零售额在年度首次达到1亿元、5亿元的,分别给予企业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具有国际知名品牌,带动能力强、辐射范围广的贸易型企业,加大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区经委、区投资促进办】
20.支持电子商务发展。鼓励贸易型企业通过自营平台或第三方平台开展商品网络销售,对销售额纳统首次超过1亿元的,按照纳统年线上销售额的0.1%给予一次性支持,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对销售额纳统首次超过5亿元的,每增加5000万元,额外再给予增加部分的0.1%作为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累计额外最高奖励100万元。对国家和省、市商务部门认定的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企业,最高给予项目运营方、企业100万元扶持。【责任单位:区经委】
21.支持企业质量标准提升。对获得政府质量奖、标准创新贡献奖、重点产品质量攻关成果奖、标准领跑者的组织,分别最高给予100万元、50万元、15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政府质量奖、标准创新贡献奖的个人给予最高2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质量品牌发展,对获得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上海品牌”认证、“上海标准”的组织,分别最高给予100万元、3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经委】
五、支持引育高能级主体
22.大力发展总部经济。支持企业提升总部能级,对经市级认定并稳定发展的贸易型总部、民营企业总部,最高给予200万元资金支持。对新增的地区总部(总部型机构)区级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增的外资研发中心,区级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经市级认定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跨国公司总部型机构、跨国公司事业型总部给予开办资助、租赁或自建办公用房资助、营业额提升奖励等支持,最高可支持2000万元。对经市级认定的创新型企业总部,给予开办资助、租赁或自建办公用房资助、销售收入规模提升奖励等支持。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内具有重大产业支撑、科技引领作用和国际化程度高的企业,打造地区总部、外资总部,增强资源配置功能,经认定符合总部经济条件的重大产业项目,加大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区经委、区发改委、区投资促进办】
23.支持首发经济发展。积极发展首发首店经济,进一步提升消费品质、激发消费活力。对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区引入知名品牌开设全国、上海市、金山区首店的,最高给予项目运营方50万元的年度奖励。【责任单位:区经委】
24.提升餐饮及住宿品质。提升餐饮品牌知名度,对列入知名推荐榜单的餐饮企业,给予5万元的奖励。支持文旅品牌创建,对新获得国家级、市级品牌称号的文旅企业,最高给予10万元奖励。鼓励知名品牌酒店落地,对新引进的国际酒店品牌前20强、国内知名酒店品牌10强等著名集团,按照四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或提升,正式以该集团高端酒店品牌冠名(管理期限在5年以上),开业在1年以上的酒店,挂牌四星或达到同等标准的给予一次性资金50万元,挂牌五星或达到同等标准的,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100万元。【责任单位:区经委、区文旅局】
25.培育“上海制造”品牌。支持企业品牌运维,对获得“上海制造”品牌项目资金等市级品牌资金支持的项目,按照市级扶持资金的30%配套,最高给予100万元资金支持。支持重大产业项目导入国际化、高端化产品和品牌,对品牌形象高端、市场价值突出,且属于在本地区首产首发首展的先进制造品牌,经评估,加大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区经委、区投资促进办】
26.支持“老字号”创新发展。对新获得“中华老字号”等由政府部门认定的国家级老字号品牌企业,最高给予8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获得“上海老字号”,最高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老字号品牌特色商业街开发建设运营,按照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的20%最高给予300万元资金支持;对在老字号品牌特色商业街开设形象店、集成店等老字号门面,持续经营满一年的,三年内按照租金的50%给予承租方补贴,单年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支持老字号品牌企业开展新品首发路演活动,每场活动给予最高2万元补贴。【责任单位:区经委】
六、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
27.支持创新主体培育。对推荐并立项的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市、区两级最高给予3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首次认定、有效期满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最高给予2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成为“四上”企业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按照上一年度研发投入5%,最高给予5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新认定的区科技小巨人企业,给予6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市、区两级最高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级、市级科技进步奖励的企业,按照市级扶持资金100%配套,市、区两级最高给予100万元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区科委】
28.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对首次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企业,最高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升级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最高给予6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升级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企业,最高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认定的独角兽企业,最高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经委】
29.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功能。鼓励新技术、新产品在本地落地示范应用,支持企业科技研发中心建设,对新增的国家级、市级、区级企业科技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最高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国家级或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最高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国家级、市级重点实验室,按市级部门的资助金额由区财政安排给予1:1资助金额配套,最高500万元。支持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先进材料等领域加大研发相关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对新建重大产业项目配套搭建高能级研发、测试等创新中心和平台,经评估符合创新型总部和外资研发总部相关条件的,按照研发相关费用投入的30%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区科委、区投资促进办】
30.加强创新平台载体建设。推动创新平台服务能力提升,对获得市级授牌的科技金融服务站,每年最高给予100万元资金支持;对获得市科技型企业履约责任保证保险贷款并按时还本付息的企业,按照市级资助金额100%给予配套;对新认定的区级众创孵化载体,最高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实际运营满一年后再最高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纳入上海市创新创业载体培育体系建设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按照市级扶持资金的100%给予配套。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众创空间、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最高给予3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区内科技企业孵化器根据市级政策予以支持。对考核优秀的众创空间,最高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科委】
31.促进产业创新成果转化。聚焦产学研科技成果转化,对本区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签订科技成果转化合同,组织实施相关项目,经评审公示通过的,给予20万元资助。支持产业人才载体开展技术服务和成果转化,按照技术合同成交额最高给予5万元奖励。聚焦创新产品攻坚突破,对被认定为上海市高端智能装备专项的首台突破项目或示范应用项目,按照市级扶持资金的30%配套,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被认定为上海市首批次新材料专项的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按照市级扶持资金的30%配套,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区科委、区经委】
32.推动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引导企业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等方式开发生产代表先进技术方向、具有市场潜力的创新产品,为产业创新应用树立标杆,辐射带动更多企业创新发展。对新纳入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目录或上海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的创新产品研发生产单位每个产品,分别最高给予5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科委】
33.支持知识产权示范。对新获区专利示范单位、区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区知识产权创新园区等项目的企业、园区,最高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评的市专利试点、示范企业,按照市级扶持资金的50%给予配套;对获评的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园区,按照市级扶持资金给予1:1配套;对获得上海市知识产权创新奖的企业和上海市商标品牌创新创业基地,最高给予2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元资助;对获评的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园区,按照不超过市级扶持资金的50%给予配套;对获得中国专利奖的企业,最高给予2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34.支持知识产权运用。支持企业开展专利权和商标权质押融资,最高给予10万元补助;对银行最高给予40万元风险补偿。支持企业开展专利导航和知识产权评议,最高给予10万元补贴。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保险、运用注册商标进行区域品牌推广以及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建设,分别最高给予2万元、10万元、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七、推动农文体旅产业联动发展
35.鼓励文旅资源项目开发。支持知名品牌或上市文化旅游企业在我区投资运营旅游项目(不含住宿项目),对新增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地费用)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文旅项目,按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鼓励社会力量主办、承办在国内和本市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力的体育赛事活动,对主办、承办的社会组织和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的奖励;对于累计观赛观众超过2万人次,且境外观众比例超过10%的,主办单位可获得市级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于累计观赛观众不低于1万人次或参赛人数不低于5000人的,主办单位可获得市级10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文旅企业举办城市品牌宣传活动,鼓励引进商业性文旅会展、文旅节庆和演艺活动等,按照活动等级,给予承办方最高20万元的资金扶持。【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文旅局】
36.鼓励农旅文体展融合发展。支持农业、文旅、体育产业创新商业模式和业态,满足市场复合需求,实现产业模式创新、产业链条延伸。支持申报市级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对于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立项后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由市、区两级最高给予450万元支持;对于申报区级项目的,立项后最高给予80万元的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八、持续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37.推动盘活存量资源。鼓励社会资本利用存量资源改造建设文化、旅游、商业、体育等综合体,对改造资金超过500万元的,按照不超过投资金额的5%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存量工业用地收储或收购,对街镇(园区)收储或收购不存在产权关联或管理隶属关系的低效工业用地、节余工业用地等存量工业用地资源,单幅地块最高给予2000万元。支持属地产业园区开展空置厂房或低效厂房整体租赁,厂房整体租赁并引进优质项目的,按照厂房租金的30%给予属地产业园区补贴,单幅地块最高200万元。【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经委】
38.强化产业用地供给。深化实施“标准地供应”“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有条件自动续期出让”等,通过提质增效、存量盘活、城市更新、土地出让等各类方式,充分保障产业项目用地需求。经认定的重大产业项目,可按照50年年期出让产业项目类工业用地。产业用地地价按照底线原则管理,研发用地出让起始价,最低可按照本市研发用地基准地价管理要求确定。【责任单位:区规划资源局】
39.加强综合服务保障。完善产业项目综合服务和保障,对重点产业项目以及符合条件的人才,在落户、住房、子女就学、医疗等方面进行支持,提供便利化政策咨询和手续办理通道。搭建产融对接平台,发挥“上海普惠金融顾问金山服务枢纽”及“市担保基金上海湾区服务基地”作用,打造综合融资服务中心,优化“一环两专”服务模式,用好“一网畅融”平台、“政会银企”四方合作等机制,加强产融信息共享。支持基础设施领域REITs试点,鼓励回收资金用于符合规定的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领域。【责任单位:区人才工作局、区财政局】
40.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银行机构加大金山“新质生产力专项发展贷款”投放力度,贷款利率低于发放同期LPR利率(含),重点支持企业设备更新、碳减排等重点领域,以及专精特新、科技小巨人等融资需求。持续给予企业贴息贴费支持,中小微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最高给予100%担保费支持。科技履约贷在市级保费(担保费)50%基础上区级再给予50%支持。创业担保贷款给予50%利息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最高给予50%利益和保险(担保)费支持。都市现代农业专项贷款最高给予80%利息和100%保险(担保)费支持。【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九、附则
同一企业或项目在符合条件下可享受本政策多条款支持,不再重复享受同类型其他政策。如遇法律、法规或者有关适用政策调整变化的,从其规定。本政策措施自2025年XX月XX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关于《金山区关于强化战新产业引领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制定说明
一、制定背景
当前,金山区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为更加有力和有序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强化积极有为的导向,进一步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引导鼓励产业投资,区发改委会同区投资促进办、区经委等单位制定了《金山区关于强化战新产业引领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二、内容说明
结合本市产业高质量发展系列政策以及我区实体经济40条、服务业15条等,并通过多轮征询广泛吸纳相关委办局的意见建议,最终形成《金山区关于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提出9个方面40条政策措施。一是支持引进高端产业项目。二是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三是加快特色产业发展。四是支持企业能级跃升。五是支持引育高能级主体。六是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七是推动农文体旅产业联动发展。八是持续优化产业发展环境。九是附则。
《金山区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进一步推动产业高质量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于2025年3月11日第68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关于《金山区关于进一步深化转型升级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公众参与报告
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金山区发改委组织开展《金山区关于进一步深化转型升级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公众参与程序,广泛听取意见,并充分采纳反馈的意见建议,基本情况如下:
一、相关部门座谈会
1.2024年四季度-2025年1月,召开区内相关职能部门座谈会,梳理面上产业政策、评估政策情况,研究政策整合工作。
2.2025年1月,多次向区内职能部门征求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初稿)意见建议,并召集部分重点单位,面对面沟通交流,反馈意见基本采纳吸收。
二、公众意见和街镇、园区、重点企业意见征询
1.2025年1月27日至2025年2月26日,在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进行意见征询,未收到反馈意见。
2.2025年2月12日,我委召集各街镇、园区以及部分制造业、服务业代表企业座谈会,听取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建议,对反馈的意见进行研究并积极采纳,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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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收集的主要意见建议 |
采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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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政策申报阶段要加强宣传,做好解读,尽可能深入一线,到园区集中宣讲。 |
采纳,后续将会同相关部门优化政策宣传方式,确保第一时间直达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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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是创新投入的主体,新的政策要鼓励企业科技创新投入。 |
采纳,本政策对加大对重点领域研发的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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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是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希望新的政策有支持条款。 |
采纳,衔接市级有关政策,明确支持工业服务业发展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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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目前,新能源正在加快发展,希望出台区级相关政策予以鼓励。 |
采纳,将市级光伏、风电及储能相关政策纳入到本政策中,支持优质项目建设和申报市级资金。 |
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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