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征询
为深入贯彻落实《金山区加快重点区域转型升级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金委发〔2023〕7号)文件精神,加快上海湾区科创城高质量发展,区科委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快上海湾区科创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建议
(一)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地址:kwbgs@jinshan.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关于加快上海湾区科创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
(二)在线留言
可直接点击本公告下方的“我要发表意见”版块,根据留言规则进行留言反馈。
二、征询意见时间
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1月16日。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上海市金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3年10月16日
关于加快上海湾区科创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金山区加快重点区域转型升级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金委发〔2023〕7号)文件精神,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专业服务,重点围绕数字经济、生物医药等产业领域,培育和聚集各类创新创业要素,将上海湾区科创城(以下简称“科创城”)建设成为一座高端人才集聚、高端科研集成、先进成果转化、新兴产业汇聚、金融科技发展、品质生活融合的生态智慧科创城,特制定本政策。
第一条 支持科创项目引入落地
1.支持顶尖人才项目落地。对引进的产业顶尖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经认定,围绕事业发展、薪酬待遇、生活服务等方面,最高给予2000万元资金支持。
2.支持总部项目入驻。对引入或经市级新认定的贸易型总部、民营企业总部、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跨国公司总部型机构、跨国公司事业部总部、创新型企业总部,在享受市、区两级资助政策外,再给予最高200万元政策支持。
3.支持优质项目落户。对具有行业引领性和较好发展前景的创新优质项目,可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开办资助。对已发生的建房、购房费用,按建设成本、购房房价的20%给予补助,给予最高1000万元。对于发生的租赁自用办公用房费用,一定期限内按租金的50%给予扶持,最高500万元。
第二条 支持创新企业做大做强
4.支持企业规模化发展。落户两年内,对数字经济、生物医药产业领域企业,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一定规模,按照规模体量层级给予企业核心团队20万到400万元不等的奖励。
5.支持企业改制上市。对成功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或境外资本市场上市的,除享受市、区两级相关政策外,给予企业高管、实际控制人最高100万元的补贴。
第三条 激励企业加大研发创新
6.支持研发费用投入。对纳入统计的企业,经核定上一年度研发费用投入同比增长达200万元及以上的,按其上一年度研发费投入增量的3%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最高200万元。
7.支持研发成果转化。聚焦创新产品攻坚突破、示范牵引,对获得市级认定的首台(套)装备、首版次软件等给予市级扶持资金1:0.5的配套资金,单个项目最高300万元。
第四条 支持创新人才汇聚发展
8.支持人才引进。执行“南北转型”重点区域的人才政策,在居转户、居住证积分等方面享受政策优惠。支持科创城引进海内外各类创新创业人才,尤其是数字经济和生物医药领域人才,加大区域人才落户专用额度支持力度。
9.支持人才安居。对新引进的符合条件的科创人才,给予最高200万元购房补贴。进行人才积分认定时,在科创城注册落户的企业参照二类企业,服务单位指标直接积20分。符合条件的科创人才可申请配套人才公寓及租房补贴,每人每年最高补贴3.6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
第五条 支持科技金融要素支撑
10.支持产业引导基金、风险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在科创城注册落户。加强与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合作,通过“拨投结合”模式,支持引领性、前瞻性、颠覆式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
第六条 拓展城市空间承载能级
11.推动轻生产、低噪音、环保型企业“工业上楼”。鼓励企业提高存量工业用地容积率和增加地下空间。对企业参照国家及行业标准,将租赁科创城自用经营办公用房和厂房改造为有利于产业研发创新、中试生产的新型产业空间,按照工程总造价的30%给予补贴,最高100万元。
第七条 支持数字经济发展
12.支持数字技术与传统产业融合。对于面向区内重点行业、带动行业数字化转型有一定成效的工业互联网平台,经认定给予项目当年投资额(不含基建投入)30%的资金支持,最高给予100万元支持,可连续支持三年。对获评为市级和国家级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企业、标杆平台、“工赋链主”等称号的企业,经认定后,分别给予80万元和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13.支持智能算力应用。对于获得上海市算力券补贴的企业,给予不超过1:1配套,最高100万元的支持。对于使用金山本地智能算力卡的企业,按照年服务费比例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
第八条 畅通综合服务通道
14.对科创城企业办理所需的营业执照、环评、项目基建手续及各类许可证,企业人才办理所需的居住证、落户等手续,企业人才子女在金山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问题,设立绿色通道,予以提速办理。
第九条 附则
15.同一企业同一项目获得国家、上海市、区级政策性扶持(奖励、补助、资助)资金,按照“从优、就高、差额补足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
16.本政策由区科委、山阳镇会同相关部门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为进一步推进落实“南北转型”战略要求,金山区出台《金山区加快重点区域转型升级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将打造上海湾区科创城(以下简称“科创城”)列为滨海地区建设的重点任务。根据金山区委、区政府关于科创城建设相关工作要求,在区领导的关心指导和区有关单位的配合支持下,区科委牵头研究并制订了《关于加快上海湾区科创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主要目的是通过出台靶向明确的创新性政策,为科创城“造势”,吸引、集聚各类创新创业要素,建设一座高端人才集聚、高端科研集成、先进成果转化、新兴产业汇聚、金融科技发展、品质生活融合的生态智慧科创城,成为现代化转型样本和推动滨海地区乃至金山发展的“增长极”和“发动机”。
区科委通过书面、讨论会等形式,多次征集10个相关部门、街镇以及12家载体平台和企业的意见,并开展了专家论证、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共收到意见建议46条,采纳吸收38条,留作参考8条,其他均无修改意见。具体情况汇总如下:
一、相关部门、街镇(园区)意见
1.区财政局
(1)对本政策事前进行评估,包括:
政策制定必要性。即政策需要解决的社会需求和目标,政策与部门职能、社会需求、财政投入和产出与效果的相关性。
政策投入经济性。即财政投入是否取得合理的效果。
绩效目标合理性。即政策预期可实现程度,包括绩效目标细化量化程度和政策预期效益可实现程度等。
(2)结合财政近年的收支情况,专项资金额度定额安排,建议对有关补贴力度再次进行论证,同时应科学测算资金需求。
区科委意见:予以采纳,并编制了预算测算报告。
2.山阳镇:
(1)征求意见稿第4条:建议“科创企业”修改成“符合主导产业的重点企业”。
(2)征求意见稿第10条:建议“科创城企业”修改成“符合主导产业的科创城实地型企业”。另专业服务补贴最高100万元,建议可以降低到50万或30万(虽然目前无法进行较为精准的测算,但随着专业服务机构的不断设立及迁入,会随着湾区主导产业企业聚集相关扶持支出会成快速增长势头;且不排除会因为类似上述普惠性政策出现“候鸟型”企业或专业服务机构)。
(3)征求意见稿第11条:建议删除“支持科创城引入风险投资基金等合作金融服务机构,对落户在科创城的金融服务机构投资科创城企业的,按项目投资额一定比例最高给予 500万元奖励”,建议删除,目前,上海湾区科创城范围内符合要求的非政府主导基金平台不多,只有两个。且类似基金我们都是在开展合作,删除后,可以结合后述“拨投结合”“领投参投”等方式开展多方面合作。该条如保留,或者会产生巨额支出。
区科委意见:予以采纳,并在政策中予以提现,保留支持风险投资,删除支持金融服务机构投资科创城企业相关条目。
二、企业和平台意见
1.上海卓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对比项目奖励形式,建议以项目投资形式扶持企业,投资的回报会跟着项目的发展逐步变大。
区科委意见:采纳,在若干政策中明确支持优质项目导入。对具有行业引领性、前瞻性和较好发展前景的科创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开办费用。试点“拨投结合”模式,探索政府、园区载体与其他机构联动支持科技成果转化。
2.上海观畴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与其他区对比,建议增强在租金、厂房免租、平台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支持;金山地处远郊,在人才招引方面存在劣势,建议增强金山引才留才力度。
区科委意见:采纳,在若干政策中明确支持优质项目导入,对入驻科创城的企业租赁自用办公用房费用给予补贴,原则上园区让利和政府补贴资金按1:1比例执行,充分发挥政策资金的带动作用;明确支持科创企业人才引进。对新引进的符合条件的企业人才,给予购房补贴,旨在吸引和留住人才在科创城长远发展。对企业人才在申请配套人才公寓及租房补贴时,给予人才积分加分支持、租金和购房贷款补贴等。
3.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平台在项目洽谈对接过程中发现,较多意向企业关心金山的产业集聚程度能够形成怎样的产业氛围,帮助什么类型的应用场景和业务合作在金落地,实现快速成长,另一方面可以适当上调房租减免、研发补贴的比例。
区科委意见:采纳,在若干政策中明确支持引进数字经济、生物医药和文化创意等领域的总部经济类、科创研发类企业;支持引进研发设计与技术服务、商务服务(法律、会计、人力资源、产权交易等)、金融服务等专业服务机构。营造良好创新生态;在若干政策中明确支持优质项目导入,对入驻科创城的企业租赁自用办公用房费用给予补贴,充分发挥政策资金的带动作用,原则上园区让利和政府补贴资金按1:1比例执行。
4.中国科技开发院有限公司:市场化融资机构少,要吸引相应机构或投资人,给企业创造融资机会。
区科委意见:采纳,在若干政策中明确强化风险投资支撑。对入驻科创城的公司制风险投资机构,按照实缴资本给予落户奖励。对入驻科创城的风险投资机构投资金山区科技型企业的,按照项目投资额给予奖励。对金山区风险投资机构将投资的区外科技型企业引进并入驻科创城的,按照企业的投资规模给予奖励。通过集聚专业服务机构吸引更多科创资源、创业项目和优秀人才向科创城集聚,形成发展新势能。
三、专家论证意见
共征询了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中国信通院华东分院、上海邮电设计院、上海市无线电监测站等单位7位专家意见,部分意见相似,经梳理综合后,主要采纳反馈情况如下:
1.专家意见一:建议聚焦上海湾区科创城内载体的充分利用,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重点聚焦招商引资,出台提高载体去化率的相关政策,要通过明确的政策导向和激励措施,吸引具有行业影响力和良好发展前景的优质科创项目落户,实现产业业态有序布局、产业生态健康发展的愿景。
区科委意见:予以采纳,鉴于目前载体还处在建设阶段,还未吸引足够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优质科创项目落户。对入驻科创城的企业租赁自用办公用房费用给予补贴,原则上园区让利和政府补贴资金按1:1比例执行,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
2.专家意见二:建议配套引进一批能够提供专业服务的生产性服务业。针对这些类别的企业和机构,研究其共性需求和个性化需求,让政策更具针对性和吸引力,如增加对软件与信息服务业的政策支持。
区科委意见:予以采纳,并在政策第四条中予以体现。
3.专家意见三:建议充分调动园区开发平台、金融机构、招商平台以及各类社会资源参与科创城建设,在带来更多合作伙伴和投资者的同时,也引导社会进一步关注科创城发展。
区科委意见:予以采纳,政策在强化风险投资和招商服务方面予以支撑。在风险投资机构以及招商平台在湾区科创城入驻、投资和导入项目等方面予以支持。
4.专家意见四:建议在全区面上人才政策的基础上,多层次多元化支撑企业人才在湾区科创城更好地发展。
区科委意见:予以采纳,并与区人社局充分研究,在政策第三条中予以体现。对新引进的符合条件的企业人才,给予最高200万元购房补贴。对企业人才在申请配套人才公寓及租房补贴时,给予人才积分加分支持,其中人才服务单位分值直接积20分,符合条件的人才给予最多三年租金全额补贴。对企业团队的核心人才在金山区购买自住用房,在金山区金融机构发生贷款的,按照个人贷款实际利息的50%给予最多三年贴息,每人每年最高补贴5万元。
5.专家意见五:结合科创城地块性质及空间载体建筑形态,建议支持文化创意等领域的总部型企业。
区科委意见:予以采纳,政策支持引进数字经济、生物医药和文化创意等领域的总部经济类、科创研发类企业;支持引进研发设计与技术服务、商务服务(法律、会计、人力资源、产权交易等)、金融服务等专业服务机构。
6.专家意见六:建议聚焦湾区科创城人才引进,对企业人才在居住证、落户、子女教育等方面给予支持。
区科委意见:予以采纳,并在第十条中予以体现。企业人才办理所需的居住证、落户等手续,企业人才子女在金山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等,设立绿色通道,予以提速办理。
四、合法性审查意见
1.参照《立法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本若干政策中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的是项,故本若干政策中序号建议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及参照《立法法》的规定,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的,变更为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
区科委意见:予以采纳,并在正文中予以体现。
2.加“文号”、“制定机关名称”、“公布日期”。
区科委意见:予以采纳,并在正式发文中予以体现。
五、公众参与意见
区科委于2023年10月16日至11月16日在金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面向社会征询关于《关于加快上海湾区科创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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