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征询
关于《金山区关于加快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征求稿)征询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金山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上海市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年)》,我委草拟了《金山区关于加快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对各界人士对实施办法的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市民和单位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建议
(一)信件
来信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大道2000号1349室,上海市金山区经济委员会,邮编:200540(请在信封醒目位置标注“《金山区关于加快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建议”字样)。
(二)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地址:jsqjw@jinshan.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金山区关于加快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建议”)。
(三)在线留言
市民可直接点击本公告下方的“我要发表意见”,根据留言规则进行留言反馈。
二、征询意见时间:
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9月6日。
如有疑问,可通过拨打咨询电话021-57921032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上海市金山区经济委员会
2024年8月6日
金山区关于加快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意见征求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型工业化战略部署,培育新质生产力,按照《上海市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年)》要求,利用空域开放及产业基础优势,建设符合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和工业级无人机总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测试试飞、取证交付全产业链的特色产业园区,打造国家级低空经济产业综合承载区,特制定本政策。
1.支持重大项目落地。鼓励引进对本区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具有全局带动和重大引领作用的产业项目,对于年销售额达到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整机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对年销售额达到2000万元、5000万、1亿元的低空服务类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5万元、50万元的奖励。同时,采用市区联动方式,在项目准入、土地、厂房、能耗环保等资源要素方面依法给予保障。
2.鼓励企业增资扩产。鼓励低空经济工业企业围绕扩大产能规模、提升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等加大设备购置和更新改造力度,优先纳入上海市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按照项目设备投资额的3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列入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的,给予最高1亿元资金支持。
3.支持产业集聚壮大。对符合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导向的新引进优质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或总部类企业,给予用房补贴。对于租赁自用经营用房的,三年内按照租金的30%给予补贴,单年度最高补贴50万元;对于首次购建自用经营用房的,按购建费用的3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200万元。聚焦华东无人机基地飞服、适航检测、孵化器等各类功能平台建设,按照项目投入的20%最高给予1000万元资金支持。
4.支持先进材料发展。推动高性能纤维、高性能合金、高性能树脂等先进材料在低空航空器领域研发创新,支持先进材料应用于机身、机翼、尾翼、起落装置、保护罩等机身结构。对于符合条件的材料首批次、重大装备首台(套)应用项目,单个项目给予不超过创新产品销售合同额的30%、最高2000万元的支持。
5.支持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企业开展低空经济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对在本区建设无人机小型起降点、智能起降柜机、中型起降场、大型起降枢纽、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起降场、直升机起降平台等低空经济相关基础设施的企业,按照实际建设投入的50%分类别给予一次性补贴,每个小型起降点、智能起降柜机不超过10万元,每个中型起降场、大型起降枢纽、eVTOL起降场、直升机起降平台不超过30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度该项补贴金额不超过600万元。
6.支持核心技术产业化。支持产业链关键环节研发及产业化,鼓励企业或机构围绕低空航空器相关的电池系统、飞行控制系统、动力系统、航空级碳纤维机体等核心领域开展技术攻关,并实现产业化。若在政策有效期内,形成的产品在区内的产值达到2000万元以上,给予单个产品最高100万元补助,同一产品仅能申请一次补助,最多补助不超过10个产品。支持研制新机型,对新取得航空器型号合格证、生产许可证或适航许可证的无人机企业,分别最高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资金支持。
7.支持打造创新载体。对获得国家级资格认定的无人机检验检测服务机构或平台公司,根据核定建设投入的10%最高给予500万元资金支持。对新增的低空经济领域国家级、市级、区级企业科技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国家级或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国家级、市级重点实验室,按市级部门的资助金额由区财政安排给予1:1资助金额配套,最高500万元。大力发展低空经济领域新型研发机构,对纳入市级的新型研发机构,根据市级相关政策予以支持。对获得市科技创新券专项补贴的企业,按照市级扶持资金100%给予配套。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众创空间、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最高给予3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区级众创孵化载体,最高给予30万元奖励;对纳入上海市创新创业载体培育体系建设的创新载体,按市级部门资助金额的100%给予配套。支持科创企业人才引进,对新引进的符合条件的企业人才,给予最高200万元购房补贴。
8.鼓励制修订低空标准。对中国民用航空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认定的无人机国家级、行业级标准,分别给予起草单位最高100万元、50万元资金支持。
9.引导无人机应用场景开源。对本区企业获得上海市无人机应用示范场景、智能机器人标杆企业与应用场景推荐目录、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等无人机相关市级应用场景发布的,按照最高20万元/个的标准给予企业支持。鼓励开通航线,对在金山开通航线,即起点或终点至少一个在金山区内,航线距离不低于15公里,年度执行不少于60架次的,首年每条航线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于提供低空飞行器年载人飞行服务500架次以上的示范项目,按照最高300元/架次给予补贴;对于提供低空飞行器年载物飞行服务8000架次以上的示范项目,按照最高90元/架次给予补贴。飞行架次数根据有效的交易记录、飞行报批报备记录进行确定。每家企业每年度该项补贴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10.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支持设立低空经济产业基金,引导和推动存量子基金支持低空经济产业项目投资。支持低空经济相关企业上市提质,对企业首次上市、挂牌,分阶段给予累计最高300万补贴,稳定发展的再给予最高300万元补贴。设立新质生产力专项贷款,联合银行机构每年提供“金山区新质生产力专项发展贷款”授信额度100亿元,贷款利率低于发放时同期LPR利率(含)。重点支持区内企业在实施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碳减排等重点领域的融资需求;同时支持区内专精特新、科技小巨人企业、绩效评价A类企业、区级及以上质量荣誉奖企业等扩大生产经营相关融资需求。在企业正常还本付息后,按照实际贷款利息给予25%、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专项补贴,单户企业每年最高5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低空经济企业的支持力度,提供多样化的金融产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保险机构推广物流、载人、城市管理等低空商业应用险种。
一、制订背景
2021年,国家首次将“低空经济”概念写入国家规划;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低空经济提升至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高度,低空经济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新动力之一。为进一步推动金山区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区经委牵头,在《金山区关于促进无人机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2019版)》的基础上,结合《上海市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年)》中明确的任务要求,立足我区实际,研究制订了《金山区关于加快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二、制订过程
2024年3月,会同高新区、区投资促进办共同梳理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现状,协同市委办公厅走访头部企业,召开低空经济整机企业、关键配套研发企业、无人机应用服务企业座谈会,了解企业发展现状。2024年4月,在《金山区关于促进无人机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2019版)》的基础上,参考广州、深圳、苏州、安徽等低空经济政策,结合华东无人机基地政策建议,形成关于支持低空经济发展政策的初步考虑。2024年5月-8月,实地走访企业,召集、参加各类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会议,吸收采纳企业意见,征求相关委办局、各镇(园区)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形成《金山区关于加快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征求稿)。目前正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公众意见征询工作。
三、主要内容
《低空经济政策》共包含10条政策,主要根据《上海市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六大行动制订。
一是围绕领军企业培育行动,有四条政策:即第一条,支持重大项目落地,鼓励引进具有全局带动和重大引领作用的产业项目;第二条,鼓励企业增资扩产,鼓励企业围绕扩大产能规模、提升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等加大设备购置和更新改造力度;第六条,支持核心技术产业化,支持产业链关键环节研发及产业化,支持研制新机型;第八条,鼓励制修订低空标准,对无人机国家级、行业级标准,给予资金支持。
二是围绕关键配套供给行动,有一条政策:即第四条,支持先进材料发展,推动高性能纤维、高性能合金、高性能树脂等先进材料在低空航空器领域研发创新,支持先进材料应用于机身、机翼、尾翼、起落装置、保护罩等机身结构。
三是围绕软硬设施建设行动,有一条政策:即第五条,支持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企业建设无人机小型起降点、智能起降柜机、中型起降场、大型起降枢纽、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起降场、直升机起降平台等低空经济相关基础设施。
四是围绕空间载体打造行动,有两条政策:即第三条,支持产业集聚壮大,对落户的低空经济企业给予用房补贴,支持华东无人机基地飞服、适航检测、孵化器等各类功能平台建设;第七条,支持打造创新载体,支持低空经济检验检测服务机构、企业科技研发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孵化器等建设。
五是围绕管理服务提升行动,有一条政策:即第十条,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支持设立低空经济产业基金,支持低空经济相关企业上市,设立新质生产力专项贷款,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低空经济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保险机构推广针对低空商业应用险种。
六是围绕商业场景推广行动,有一条政策:即第九条,引导无人机应用场景开源,对本区企业获得无人机相关市级应用场景发布的,给予支持。对于开通航线、提供低空飞行器载人、载物飞行服务的示范项目,给予补贴。
2024-08-06至2024-09-06,《金山区关于加快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征求稿)通过“金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群众广泛征集意见建议,本次征集未收到有关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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