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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市金山区关于构建以 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 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0 | 信息来源:区信用办 | 阅读次数:12309

上海市金山区关于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

分级分类监管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209号),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打造法治化市场化营商环境,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创新和完善信用监管,强化信用监管的支撑保障,加强信用监管的组织实施相关要求按照依法依规、公开公正、权益保护的原则,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基础新型监管制度,并在充分运用信用记录、“信易贷”、信用承诺等措施的基础上,加快落实“两区一堡”战略。

二、落实信用监管的重点领域

    (一)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领域信用监管建设。对直接涉及安全生产等特殊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引导督促各类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公开做出的安全生产方面的信用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准确、全面记录市场主体安全生产方面的信用行为,特别是要将安全生产失信记录建档留痕,做到可查可核可溯。探索安全生产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对于安全失信行为依法依规进行规范,并向社会公告和公开曝光,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和技术服务机构切实提升安全诚信水平。牵头部门:区应急管理局

加快推进生态环保领域信用监管建设。根据企业环保评价结果实施区、镇、村“三级监管”机制探索在监管主体、监管频次和监管方式方面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对环保领域信用差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暂停扶持专项资金,加强排污许可证等的事中事后监管。对环保领域信用好的企业,在检查标准和程序不降低的情况下,推行互联网远程监管,并支持相关部门和单位在融资授信、政府采购专项资金补助等方面优先予以扶持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三)加快推进市场监管领域信用监管建设。进一步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双随机抽查与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对守信的生产经营者,除有因检查外,减少或者免除日常监督检查和跟踪检查,推广信用承诺制度,试点容缺受理,并在办理行政审批、资质审核、备案等手续时,可开辟“绿色通道”服务。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加快推进物业管理领域信用监管建设。在物业管理领域实施以信用监管为基础、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模式,对市场信用良好的物业服务企业减少或者免于动态核查、抽查,对失信的物业服务企业加大核查比例和频次对于一个自然年度内没有失信信息记录且业绩优良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项目经理,给予优先推荐评定表彰、纳入临时物业服务企业预选库、享受政务服务绿色通道等便利服务措施。(牵头部门:房管局

三、落实信用监管的重点项目

(一)大力推进信用贷款。有序推动与金融机构的信息共享,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鼓励金融机构为诚信经营的中小企业提供无抵押信用贷款,合理增加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的比例和规模。推进“银税互动”,促进金融机构开发信用类贷款产品,并在“信用中国(上海金山)”网站发布,提高信用贷款产品知晓率,让信用好的市场主体贷款更方便、更快捷。进一步推动“信用村”筛选工作,力争在3-5年内对我区农户实现信息建档全覆盖,缓解农户贷款难、贷款贵难题。牵头部门:区发改委、区财政局(金融办)、区市场监管局、金山税务局

(二)大力推进信用承诺。着力扩大各类市场主体信用承诺覆盖面,推动实施主动型、审批替代型、信用修复型和行业自律型承诺。梳理明确本区实施告知承诺审批方式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依托“一网通办”“信用中国(上海金山)”向社会公开。实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的,区相关审批部门在行政相对人提出申请时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符合审批条件的,应当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申请人未履行承诺的,区相关审批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满足条件的,应当撤销办理决定,并按照有关规定录入金山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依法实施失信惩戒。行政事项申请人、被审批人违反承诺的,不再适用告知承诺的审批方式。牵头部门:区司法局、区发改委、区政务服务办

(三)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综合市场主体各类信用信息,基于监管对象信用状况及风险程度等,对市场主体实施差异化分类监督管理。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各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信用风险一般的市场主体,按照常规比例和频次进行抽查;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牵头部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四、保障措施

强化技术支撑。依托一网统管”、“一网通办金山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等重要监管平台数据,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对信用监管的支撑作用加强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将政府监管履职过程中形成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补偿、行政奖励和行政监督检查等信用信息归集至市场主体名下。支持政府部门依法依规与信用服务机构和大数据机构合作开发信用信息,开展风险预判预警。

发挥社会组织自律作用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建立会员单位信用记录,制定行业守信行为、失信行为标准和激励惩戒措施。支持行业协会开展会员企业信用承诺、信用培训、政策宣传、诚信倡议等工作,并将诚信作为行规行约重要内容。

(三)加强宣传教育培训依托“小诚讲信用”宣讲品牌,适时开展各类信用理念教育,引导和规范社会信用行为,营造“知信、用信、守信”的信用环境。举办专题培训班,加强对基层和一线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培训。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信用监管措施及成效,弘扬信用文化,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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