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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金山区“放心餐厅”、“放心食堂”、“守信超市”建设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02 | 信息来源: | 阅读次数:4242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行动方案》的通知(沪委办发〔2017〕1号文),以及中共金山区委办公室、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金山区关于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委办发〔2017〕40号文)有关要求,为有序推进金山区全面开展“放心餐厅”、“放心食堂”和“守信超市”建设,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上海市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行动方案》和《金山区关于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实施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放心餐厅”、“放心食堂”和“守信超市”建设活动,创建一批“放心餐厅”、“放心食堂”和“守信超市”,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推广一批先进经验,不断改善我区各类中型以上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条件和超市卖场的经营水平,提高餐饮服务和超市卖场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市民对食品安全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市民健康水平,把金山建设成为市民最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之一。

二、建设范围

1.在连锁餐饮企业及中型以上公共餐饮服务单位全面开展市民“放心餐厅”、“明厨亮灶”工程建设;

2.在中小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全面开展学生及家长“放心食堂”建设;

3.强化放心安全养老助餐点建设;

4.在企事业单位食堂全面开展职工“放心食堂”建设;

5.在便利店全面开展“守信便利店”建设,在超市全面开展“守信标准超市”建设,在大卖场全面开展“守信大卖场”建设。

三 “锁餐饮企业及中型以上的公共餐饮服务单位全面开展“放心餐厅‘。件爱你三三、创建标准

“放心餐厅”达到明厨亮灶、开展规范管理、信息公开透明、实施原料溯源到位、严格餐具消毒、环境卫生清洁、倡导绿色消费等。“放心食堂”达到明厨亮灶、开展规范管理、信息公开透明、实施原料溯源到位、严格餐具消毒、环境卫生清洁、实行校长负责制等。“守信超市”建设能信息公开透明、规范化管理、妥善处置投诉举报等。创建标准详见附件。

四、实施步骤

1.动员培训阶段:2017年3月至5月。召开所有相关单位动员大会和2017年建设推进落实会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由第三方评估公司进行建设标准集中培训,使拟建设单位掌握“放心餐厅”、“放心食堂”和“守信超市”建设标准。

2.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6月至2018年10月。其中2017年6月至10月根据标准全区全面有序推进“放心餐厅”、“放心食堂”和“守信超市”建设,并有30户以上“放心餐厅”、“放心食堂”和20户以上“守信超市”通过第三方评估公司的验收评估;2018年1月至10月全区100户以上“放心餐厅”、“放心食堂”,80户以上“守信超市”通过第三方评估公司的验收评估,并获得相关证书。(验收活动由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金山区市场监管局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请第三方评估公司验收评估。)

3.总结评估阶段:2018年11月至12月。认真总结 “放心餐厅”、“放心食堂”和“守信超市”建设工作,推广建设成果,并落实建设工作的长效常态,让市民满意。

五、工作要求

要求做评估公司开展相关创“放心餐厅”、“放心食堂”和“守信超市”建设,是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的重要内容,实施的主体是餐饮单位、食堂、超市和便利店,各实施主体必须认真学习,掌握标准,添置必要的硬件设施和落实好各项软件的管理措施。各市场监管所要充分挖掘潜力督促相关餐饮单位、食堂、超市有序推进,做到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落实责任到人,定人定量完成。食品餐饮流通监管科要发挥培训、指导、协调和督查作用,及时解决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建设过程中的先进典型要及时弘扬,并引导参观取经,确保“放心餐厅”、“放心食堂”和“守信超市”的建设能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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