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5-14 | 信息来源:上海金山 | 阅读次数:4254
一、本政策制定的背景?
刘新宇答:为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坚持创新引领,进一步贯彻落实《金山区加快建设上海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的实施意见》(金委〔2019〕194号)文件精神,根据《金山区关于进一步鼓励科技创新 加快上海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的若干配套政策》(金委办发〔2020〕3号)第十四条“对在本区加快上海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区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相关要求,特制订了《金山区科技创新奖励评选实施细则》。
二、本政策主要内容是什么?
刘新宇答:
(一)奖项设置
金山区科技创新奖励评选拟设立金山区科技创新成果奖和金山区科技创新人才奖两个奖项,其中:
金山区科技创新成果奖分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及5万元奖励;
金山区科技创新人才奖授予共10人,每人5万元奖励。
奖励费用共计130万元,已纳入年初项目经费预算。
(二)申报条件
1.金山区科技创新成果奖授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企事业单位的团队:
(1)在科学技术研究或软科学研究中取得较大成就,对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和政府决策产生重要影响或推进的;
(2)在本区创新创业中做出突出贡献或完成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3)拥有对关键核心技术进行改进或解决复杂关键技术问题的能力,并在国内或国际上具有一定知名度的;
(4)在应用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开发中取得重要发明创造或关键技术突破的。
提名金山区科技创新成果奖的,其核心技术必须已取得授权发明专利,整体技术应用达2年以上。属于土木工程类项目的相关工程必须投入使用且工程验收通过达2年以上;属于产学研合作的项目,需提供有效的合作证明材料。反映成果经济效益的材料必须能说明该成果产生的直接效益及其计算依据。
2.金山区科技创新人才奖授予评选当年1月1日未满60周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科学技术工作者:
(1)在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工作中取得较大突破或对科技发展有突出贡献的;
(2)在本区高新技术领域企业或创新创业中做出突出贡献,并创造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
(3)在应用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开发中取得重要发明创造或者关键技术突破的。
提名金山区科技创新人才奖的,按基础研究类和技术开发与产业化类分类评审。属于基础研究类人才,需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外著名期刊或国内核心刊物上发表过论文,或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或担任地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负责人;属于技术开发与产业化类人才,需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或担任地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所属企业在同行中名列前茅。
(三)评选流程
金山区科技创新奖励流程分为初审、评选、征求意见、公示、授奖等五个流程。
初审由金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对推荐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和诚信情况核查。
评选由金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若干专业评选组进行评选并形成入围名单和等次的建议。
征求意见由区科委发起,向区相关职能部门征求意见。
公示由区科委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在官方微信公众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有关异议事项。
(三)监管措施
以剽窃、假冒、侵占他人的发现、发明或其他科技创新成果,或者以弄虚作假等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金山区科技创新奖励的,由区科委依法撤销奖励,追回获奖证书和奖励资金。
提供虚假数据、材料或协助他人骗取金山区科技创新奖励的,按照《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国科发监〔2020〕360号)有关规定处理。
三、本政策的有效期多长?
刘新宇答:本实施细则自2021年5月12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5月11日。由金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