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7-01 | 信息来源:信用上海 | 阅读次数:4028
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上海市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目标到2025年,围绕“准入开放友好、竞争公平有序、消费安全舒心、创新活跃强劲、基础先进完善”的总体要求,初步建立国内领先、符合超大城市治理规律、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现代化市场治理体系。
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管理,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检查均根据市场主体的信用等级等因素,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进行,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发挥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作用,以各区政府为组织实施主体,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使部门联合抽查成为部门间协同监管的主要方式,促进市场主体增强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
完善信用监管协作机制。提升信用监管效能,全面实现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在“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系统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互连互通、汇聚共享。深化“多报合一”改革,加大公示信息抽查力度,推动全市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强化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积极推进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的失信联合惩戒,依法对失信市场主体在行业准入、项目审批、获得信贷、出口退税、出入境、高消费等方面予以限制。
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建立完善信用等级评价机制,依托现代科技手段,实现对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科学识别、自动分类。对不同信用风险状况的监管对象,在监管资源分配、监管方法、监管内容、监管频次等方面采取差异化措施,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加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动态管理,规范认定市场主体失信“黑名单”。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建立信用修复标准,畅通信用修复渠道,健全异议申诉制度,加强政府部门间信用修复数据共享,支持市场主体依法修复信用并解除相应失信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