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15 | 信息来源: | 阅读次数:4348
现将《金山区单用途预付消费卡信息对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完成。
金山区单用途预付消费卡协同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筹)
上海市金山区经济委员会(代章)
2019年7月8日
金山区单用途预付消费卡信息对接专项
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实施办法》,为了加强对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经营活动的规范管理,推进经营者业务处理系统与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协同监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协同监管服务平台”)的信息对接,现决定在全区开展单用途预付消费卡信息对接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思路目标
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通过广泛宣传、排摸督促和重点整治三个阶段,开展信息对接专项行动,充分依托网格化管理机构,发挥行业组织等管理主体作用,全面推进发卡经营者的信息对接工作,力争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
二、组织领导
成立金山区单用途预付消费卡信息对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区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区经委(区商务委)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信访办、区法院、区经委(区商务委)、区教育局、公安金山分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体育局、区交通委、区网格化中心、区文化执法大队、区消保委以及各街镇(金山工业区)为成员单位。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经委(区商务委)。
三、职责分工
区经委(区商务委)负责统筹协调推进专项行动,全面加强宣传培训,对各街镇主管部门加强指导和督办,做好对相关发卡经营者信息对接的服务工作;
区教育、文旅、体育、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相应市级部门要求,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对行业内发卡经营者的宣传培训,并加强对各街镇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督办,做好对相关发卡经营者信息对接的服务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执法大队等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对违反法规行为依法开展行政处罚,提高行政执法威慑;处理涉及预付卡消费的权益类投诉;
区委宣传部负责做好专项行动期间舆论宣传工作;
区信访办配合做好社会公众对发卡经营者违规行为的举报受理,做好相关信访接待和应对重大突发事件;
区法院配合做好重大突发事件情况下对发卡经营者的资产处置工作;
公安金山分局负责对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的处理;
区财政局(区金融办)负责强化银行对专用存款账户的管理,并对非法金融活动进行处置;
区网格化中心利用网格化综合管理平台配合做好预付卡事项信息对接工作;
区消保委负责向消费者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引导经营者规范经营;
各街镇(金山工业区)是专项行动的工作主体,负责结合各自实际制订落实方案,确立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有力开展。
四、任务安排
(一)广泛宣传阶段(2019年5月开始持续开展)
全面组织开展对法规的广泛宣传,为推进法规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1.专题会议。由分管区领导召开全区各部门、各街镇(金山工业区)贯彻落实法规的专题会议,部署法规实施各项具体工作,全面启动信息对接专项行动。各相关单位召开相应的专题会议进行部署落实。
2.社会宣传。通过电视台、报纸、商圈电子屏、新媒体、社区电子屏等各类渠道宣传和制作法规解读材料、信息对接宣传手册、公共基础业务处理系统服务手册等宣传资料,对法规进行广泛宣传,重点引导经营者依规信息对接,鼓励社会各方面加强社会监督。
3.消费警示。以市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对消费者的警示宣传,引导消费者增强风险意识和理性消费,提升市民预付消费中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排摸督促阶段(2019年6月-2019年8月)
各街镇(金山工业区)、相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加强对发卡经营者的全面排摸和检查,做好信息对接的培训服务。
1.调查摸底、发卡确认。各街镇(金山工业区)对各行业经营者(包括企业法人及个体工商户)进行调查摸底,发放《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经营者告知书》,确认有发卡经营行为的,要求经营者填写《商户预付卡信息登记表》,并按行业进行登记汇总,将汇总表及时移交区行业主管部门。
2.动员培训、督促联网。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各街镇(金山工业区)、网格化管理机构动员有关经营者依规进行信息对接。对尚未信息对接的发卡经营者,依托相关行业协会进行专场培训、动员,并做好跟踪服务。
3.约谈警示、责令整改。对经培训仍然拒绝信息对接的发卡经营者,由行业主管部门约谈经营者主要负责人,发送监管警示函,进一步敦促经营者信息对接。对通过约谈警示,仍然拒绝信息对接的发卡经营者,由行业主管部门确定形成重点监管名单并移交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处罚。
(三)重点整治阶段(2019年9月-2019年10月)
充分依托协同监管服务平台,发挥多边治理、协同监管机制作用,畅通信息查询和举报渠道,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奠定基础。
1.社会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各方通过协同监管服务平台、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渠道对尚未信息对接的经营者进行举报。
2.核实整改。行业主管部门对信息对接、预收资金管理等举报信息进行核实,并要求发卡经营者采取措施限期予以改正。
3.行政处罚。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由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告知行政执法部门,并由行政执法部门依照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4.联动惩戒。行政执法部门对经营者的行政处罚信息及时归集市公共信用服务等平台和系统,并按照《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规定在各部门实施信用联动惩戒。同时引导单用途卡行业组织、保险机构等相关单位,在市场层面实施信用联动惩戒。
5.信息公示。行政执法部门对发卡经营者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各类渠道向社会进行公示,加强消费警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宣传。把握舆论导向,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对发卡经营者的教育,倡导诚信经营;加强对市民的风险提示,提高市民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加强督导。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沟通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各成员单位每周五上午将工作推进情况报送至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并形成信息简报报送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和市级部门。
(三)加强保障。加强部门联动,注重发挥单用途预付消费卡行业主管部门、行政执法部门、网格化中心、各街镇(金山工业区)等的协同作用,同时落实专项经费,确保机制到位、人员到位、资金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