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6-26 | 信息来源: | 阅读次数:12124
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政务服务办制订的《2019年金山区推进落实“一网通办”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区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区政务服务办制订的《2019年金山区推进落实“一网通办”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5日
2019年金山区推进落实“一网通办”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加快建设智慧政府工作方案》(沪委办发〔2018〕14号)和《上海市公共数据和一网通办管理办法》(沪府令9号)要求和区委、区政府部署,加快推进落实本区“一网通办”工作,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19年金山区推进落实“一网通办”工作要点。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以提高行政效能为核心,以服务企业群众为宗旨,推动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只跑一次”、线上“一网通办”,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有效提升政府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提高政府管理能力水平,切实推动本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实现本区政务服务“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总体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业务流程再造,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
1.实现审批时限平均减少一半、审批提交材料平均减少一半。进一步压缩审批承诺时限,实现审批承诺时限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平均减少一半。在实际办理中,能做到当场办结的要当场办结,无法做到当场办结的要做到提前办结,努力实现审批实际办理时限比承诺办理时限平均减少一半。按照“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材料一律不需提交,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或网络核验的材料一律不需提交,能够通过电子证照库调取的证照一律不需提交”原则,大幅精简办事过程中需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实现申请人实际提交材料平均减少一半。实现一批事项“零材料提交”,做到申请人仅需填写格式化申请表即可办理,无需提交其他申请材料,各部门提出的“零材料提交”事项,覆盖面应不少于本部门现有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的10%。(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司法局、区行政服务中心)
2.实现新增的100个业务流程优化再造事项和100个全市通办事项落实落地。根据全市统一部署,以“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为目标,推进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的业务流程优化再造事项落地。在全区范围内落实新增的100项全市通办个人事项。(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民政局、区行政服务中心)
3.实现一批事项“零跑动次数”。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加强与市级部门的沟通交流,深度运用数据共享、电子证照等手段,提升网上办事深度,新增一批事项实现全程网上办理。(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行政服务中心)
4.拓展“一网通办”服务事项范围。聚焦教育、医疗、住房、社保、民政等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领域,梳理一批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全市统一标准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后,纳入“一网通办”总门户。(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行政服务中心)
5.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标世行营商环境评估指标,设立区社会投资项目审批审查中心,进一步推进区政务服务的规范化水平。规范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各项要素内容,提升办事要件和办事指南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细分审批办理情形,细化完善申请材料目录,规范材料名称、材料来源、材料类型、纸质材料份数、材料形式、材料必要性等内容,以及示例样表、空白表格等。进一步细化、量化业务口径标准,消除模糊条款、兜底条款,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实现一批事项“零差别受理”。(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建管委)
6.深化实施审批服务“综合窗口”改革。研究制订本区审批服务“综合窗口”改革总体实施方案,分领域推行实施“前台综合收件、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审批服务模式。一是全面推进实施区行政服务中心“1+1+X”[1]“综合窗口”建设,在商事登记领域推进建立区市场监管局牵头的跨部门市场准入“证照联办”审批综合窗口,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进建立区建管委、区规划资源局分办理阶段牵头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二是推进实施财政政策扶持专窗建设,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合理设置本区财政政策扶持专窗,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规范本区涉企财政资金补贴的对外公示和咨询办理。(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发改委、区财政局)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1.持续深化实施行政审批相对集中改革。结合机构改革,调整相关审批事项归属,完善行政审批科设置。按照“集中办理”“应进必进”要求,深化推进各部门审批服务事项“只进一门”,同步调整改建行政服务中心“一门式”办事大厅,合理布局办事服务窗口;深入简化优化审批服务方式,拓展“审核合一”“一审一核”审批办理方式,进一步压缩审批层级“减环节”;进一步深化梳理形成本区“马上办”“一次办”“就近办”“网上办”事项清单。(牵头部门:区政务服务办、区行政服务中心)
2.全面推进落实“证照分离”改革。根据《上海市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制订形成《金山区全面推进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对纳入改革范围的审批事项,分别按照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告知承诺和优化准入服务四种改革方式,同步配套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全面推进落实“证照分离”改革的具体工作要求。(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办)
3.有效推进落实重点领域审批改革。一是在企业注册许可领域,推进落实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优化完善功能,探索实施线上开办企业住所登记承诺制,推进落实营业执照无纸化全程电子化办理,实现申请人采用全程线上方式办理执照“零见面”;全面落实注销企业“一窗通”平台,进一步完善简易注销程序,提供便利规范透明的市场主体注销退出办理方式;持续深化“多证合一”“证照联办”“综窗受理”等改革措施(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二是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按照“优化项目前期策划评估、再造项目审批流程、精简项目审批环节、统一审批体系、强化监督管理”改革举措,完善项目分类监管模式,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审批事项流程简、时间少、效率高,加快政府投资项目和社会投资项目早立项、早施工、早竣工(牵头部门:区建管委);三是在不动产登记领域,深入贯彻落实不动产登记服务改革措施,进一步优化申请、核税和发证等办理流程;推进电子不动产权证应用,实现“网上预受理”、申请人“最多跑一次”和不动产抵押登记“不见面”办理方式改革;落实设立企业间转让非住宅转移登记绿色通道。(牵头单位:区房管局)
4.深化落实行政审批告知承诺改革。扩大告知承诺在行政审批、办理减免退税、财政资金扶持、相关证明手续以及行政确认等事项中的实施范围。开展企业名称登记告知承诺试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试点等。探索对低压小微用户电力接入工程涉及的规划、路政、交警、绿化等相关审批事实告知承诺。(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区发改委)
(三)强化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应用,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1.推进统一受理平台线上线下应用。加强政务服务线上办理宣传引导,提高公众知晓度;扩大线下统一受理平台工作人员门户应用范围,加快办件数据落地。从用户办事申报角度出发,选择区级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进行申报信息优化整合,实现“一表式”信息集成填报。(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
2.优化统一身份认证体系。推进网上办事系统现有用户体系全面整合,统一纳入“一网通办”。优化外籍人士身份认证功能,深化拓展法人多级授权应用,强化统一用户身份信息管理,不断优化完善统一身份认证体系。(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办)
3.推进统一总客服。推进各类政务热线数据向“一网通办”平台归集,优化“一网通办”诉求处理机制,建立健全各专业领域的帮办、咨询体系。(牵头单位:区网格化中心)
4.推进统一公共支付。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扩大公共支付事项范围,逐步实现对“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将“一网通办”统一物流平台物流收费纳入统一公共支付。(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政务服务办)
5.推进统一物流快递。扩大统一物流平台事项接入范围,实现“一网通办”接入事项物流服务全覆盖,研究政府部门间物流递送应用场景,加强宣传引导服务。(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
6.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归集与应用。重点推进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中的实际应用,对市里已完整归集的17类高频电子证照,应用场景覆盖全部政务服务事项。研究制订电子证照应用管理制度,修订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在区行政服务中心试行实体证照免交,逐步推广至全区所有政务服务窗口。(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行政服务中心)
7.推进电子印章应用。根据全市统一部署,依托“一网通办”总门户,推进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在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减少纸质材料递交,减少跑动次数。(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办)
8.加强“一网通办”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建设和完善本单位“一网通办”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对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中应归档电子文件实行全程管理,确保“一网通办”电子档案真实完整、安全可靠、长期可用。加强对相关部门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的监督、指导,适时组织培训和检查。(牵头单位:区档案局、区政务服务办)
9.加强“金山区企业服务云”建设。充分发挥“金山区企业服务云”作用,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政策查询体系,系统梳理涉企政策,建立动态更新机制,为企业提供政策服务、专业服务、企业诉求处理以及资源信息服务。(牵头单位:区经委)
(四)深入推进公共数据治理,提升数据整合共享应用能力
1.构建区公共数据目录体系。开发公共数据目录编制模块,实现对全区公共数据的统一分类、编目、注册、发布以及标准化管理等功能。开展区级公共数据编目与归集工作,对各部门的区级公共数据进行治理,形成区公共数据资产清单,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各部门及时维护各类公共数据。(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科委)
2.优化完善区公共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完善数据共享交换通道与机制,满足区级部门对市级公共数据的共享需求。加强区人口、法人、空间地理三大基础数据库的更新维护,推进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推动重点数据资源的共享应用。推进基于GIS平台的规划土地信息汇聚共享。(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科委、区规划资源局)
3.加快建设大数据资源平台。研究建立区公共数据服务平台,用于本区数据资源开放,提供数据下载与应用服务。探索在“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城市运行、应急管理等重点领域打造若干主题数据库,开展跨部门、跨层级的政务数据整合应用。(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科委)
4.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结合“一网一平台”信息化建设目标,全面梳理区级自建信息系统,整合一批平台功能类同的信息系统、清理一批应用程度不高的信息系统、规范一批需要升级改造的信息系统。(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科委)
(五)依托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完善“互联网+监管”体系
1.编制一张监管清单。根据上海市统一规范,完善本区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厘清监管责任、明确监管措施、统一监管标准,并将清单纳入“互联网+监管”系统动态管理,推动监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服务办、区司法局)
2.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进本区监管部门进一步提高随机检查事项覆盖面,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2],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逐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有效减少监管执法的自由裁量,促进执法公正。(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服务办)
3.深入推进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研究制订跨部门随机抽查联合检查办法,结合不同类别、不同领域监管检查的实际需要,在多部门面对同一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范围,组织编制形成一批常态化的联合检查事项清单,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服务办)
4.推动建立分类监管执法制度。研究制订分类监管管理办法,指导本区监管部门根据监管对象信用和具体情况,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重点加强对监管风险较高的对象、环节和领域的监管,及时依法处理分类监管中发现的问题,提升监管效能。(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市场监管局)
5.全面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建设,推进跨部门执法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行政执法信息汇集和信息共享,为本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协同监管、信用监管等提供支撑。(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政务服务办、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委)
(六)发挥长三角“桥头堡”区位优势,推进长三角地区“一网通办”
1.深化长三角地区政务服务线上应用。推进电子证照跨省应用,实现长三角地区制发证照向企业群众名下归集,并在长三角地区政务服务体系内应用,替代相应原件和复印件提交。(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行政服务中心)
2.建立长三角地区“一网通办”线下专窗。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开设“专窗”受理长三角地区“一网通办”企业事项,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开设“专窗”受理长三角地区“一网通办”个人事项。(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
(七)深化推进企业全程代办服务,打造金山特色服务品牌
1.推广产业投资项目审批全程代办服务模式。建立健全区行政服务中心总站与各工业园区分站的二级审批代办服务机制,全面对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窗口,实现项目在分站、总站与市场准入、土地取得、施工许可等重点领域“一口收件”之间的有效对接,提供精准的审批代办服务,推进产业投资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
2.加强代办人员队伍建设。指导各园区选择熟悉办事流程、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代办员并保持队伍的稳定性。组织相关审批部门加强对代办员队伍的业务培训。督促各部门领办人员在咨询阶段跨前一步、主动提醒,在受理阶段做到“一口清”“一次清”,高效规范。(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
3.对代办服务进行全流程跟踪和效果评估。对项目推进计划的执行情况实行量化评估,对重点领域审批牵头部门是否真正落实“一口收件”、各审批部门是否真正做到“双减半”,进行效果评估。(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区政务公开与“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提升各部门、各单位对“一网通办”工作的认识水平和重视程度。各部门要将“一网通办”工作纳入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形成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格局。
(二)开展业务培训。将“一网通办”纳入公务员培训体系,包括专项培训、新任公务员培训、任职培训、在职培训、网上培训等。加强对一线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与指导,为“一网通办”创新做法打通操作层面最后一公里。
(三)加大宣传力度。做实“一网通办”内容,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充分利用互联网、报刊杂志、新闻媒体等大众传媒,及时报道工作中的亮点,全面宣传推进成果和成功经验,为“一网通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强化考核评估。加强对各部门开展“一网通办”工作的日常监督指导,进一步强化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增加“一网通办”考核比重,并加强考核结果应用。根据国家和本市最新要求,对各部门“一网通办”工作开展评估。
(五)严肃追究问责。各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职能与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本工作要点的各项要求,对落实不到位、未能达到预期效果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等责任追究,依法依纪处理问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上海市金山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