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0-29 | 信息来源: | 阅读次数:4130
为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创新完善告知承诺审批制度,浦东新区制定发布《告知承诺审批与信用监管联动实施办法(试行)》,加强以市场主体自律为核心的行政审批全流程信用监管,建立健全告知承诺审批与信用监管联动机制。
告知承诺审批与信用监管联动机制,重点是在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实施中,构建形成全过程监管闭环。在事前信用核查和信用承诺环节,对申请人实施公共信用前置审查,公共信用评级良好的,可适用告知承诺审批方式,并依法公开告知承诺书。在事中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环节,行政审批机关在作出审批决定后的一定时间内,根据申请人的信用状况,对申请人的信用承诺内容进行分级分类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将申请人的信用行为纳入信用记录。在事后联合奖惩和信用修复环节,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奖惩机制,并按照规定的方式、流程,为失信主体提供信用修复。
告知承诺审批与信用监管联动机制的建立,进一步拓展了信用应用边界,提升了各类市场主体对新区政务服务、信用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