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上海鑫颍塑业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6MA1JF3FR2X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金应急〔事故〕罚〔2026〕000006号 |
| 违法事实: | 2026年3月5日14时20分许,位于上海市金山区石化街道南安路245号上海鑫颍塑业有限公司厂房内,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致一人死亡。你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一是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制止作业人员跨越运行设备的不安全作业行为;二是未对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主要证据:询问笔录、勘验笔录、现场照片、事故调查报告等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机关: | 金山区应急管理局 |
| 处罚内容: | 对上海鑫颍塑业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陆拾万元整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7-29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