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上海亨京实业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6MA1J8L9Q7Y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金应急〔事故〕罚〔2026〕000002号 |
| 违法事实: | 2025年10月16日6时17分许,位于上海市金山区亭枫公路1681号上海亨京实业有限公司中空吹塑车间的一高速旋转吹塑机内,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致一人死亡。上海亨京实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未教育和督促维修工陶应乐严格按照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开展维修作业;二是日常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制止陶应乐的不安全作业行为。主要证据:询问笔录、勘验笔录、现场照片、事故调查报告等。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机关: | 金山区应急管理局 |
| 处罚内容: | 对上海亨京实业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3-06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