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沪教委保[2008]14号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08年本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文件精神,专人负责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精心部署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应急处置自救互救等科普知识,提高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