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沪教委青[2008]19号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切实防范洪涝等自然灾害确保中小学生安全的紧急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文件精神,结合教育局下发的《安全检查反馈表》(本表在6月27日前交局办),认真开展安全检查、整改及对学生安全教育,确保广大师生暑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