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金山区园艺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增设“花卉园艺工”(五、四级)职业培训项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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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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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9300000-2017-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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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类|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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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11 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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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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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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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人社〔2017〕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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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
上海金山区园艺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你中心提出开设“花卉园艺工”(五、四级)职业培训项目的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上海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你中心开设“花卉园艺工”(五、四级)职业培训项目。
请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接受监督和管理。
特此批复。
上海市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