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郭卫锋、郭春燕举办“上海金山区卫夷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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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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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9300000-2018-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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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类|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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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5 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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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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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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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人社〔2018〕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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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
郭卫锋、郭春燕:
你们申请举办“上海金山区卫夷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的相关材料已收悉并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上海市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要求及相关规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你们申报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专业评审小组,审定该培训机构基本符合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现同意你们举办“上海金山区卫夷职业技能培训中心”,颁发民办学校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自2018年12月5日至2019年12月4日,届时如需继续办学,应当在有效期满30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
批准设置专业为:足部按摩(专项)、悬灸保健(专项)、养老护理(医疗照护)。办学过程中涉及机构变更事项、需备案事项,应依法依规向我局报批。
希望你们按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管理相关规定,接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日常培训管理和检查,做到规范办学,并不断完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质量,为实现我区职业技能振兴做出应有的贡献。
特此批复。
上海市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