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调整本区小乡干部养老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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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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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9309000-2017-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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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类|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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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2 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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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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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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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人社〔2017〕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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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各镇、金山工业区:
为进一步改善小乡干部的生活待遇,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7年调整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沪人社规〔2017〕18号)和中共金山区委组织部、原金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农村干部养老生活补贴的通知》(金委组〔2008〕156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1月1日起,对小乡干部每人每月增加养老生活补贴316元。
调整养老生活补贴所需费用由原资金支付渠道列支。
上海市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