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调整本区按小城镇社会保险领取养老金人员养老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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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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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9309000-2016-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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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类|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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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06 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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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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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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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人社〔2016〕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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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各镇、金山工业区: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调整本市镇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养老金和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标准的通知》(沪人社农发〔2016〕26号)文件精神,现对本区内选择“镇保”而未纳入本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管理且在2015年底前已按小城镇社会保险相关标准按月领取养老金的被征地人员,自2016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130元。
调整养老金所需费用由原资金支付渠道列支。
上海市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