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本区征地养老人员发放2016年度一次性节日补助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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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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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9309000-2016-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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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类|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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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0 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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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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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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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人社〔2016〕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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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各镇、金山工业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本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镇保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发放2016年度一次性节日补助费的通知》(沪人社养发〔2016〕4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对本区征地养老人员(包括已选择镇保但未达到镇保退休年龄的原征地养老人员),发放一次性节日补助费,金额为每人600元。
所需费用仍由原资金支付渠道列支。
上海市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