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本区按小城镇社会保险领取养老金人员发放2016年度一次性节日补助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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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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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9309000-2016-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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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类|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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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0 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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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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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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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人社〔2016〕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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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各镇、金山工业区: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本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镇保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发放2016年度一次性节日补助费的通知》(沪人社养发〔2016〕40号)文件精神,现对本区内选择“镇保”而未纳入本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管理并于2015年底以前已按小城镇社会保险相关标准按月领取养老金的被征地人员,发放一次性节日补助费,金额为每人600元。
发放补助金所需费用由原资金支付渠道列支。
上海市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