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金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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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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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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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11150112021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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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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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5 11: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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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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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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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人社〔202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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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后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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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区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调整金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陆引娟 区人社局局长
副主任:孙 宣 区人社局副局长
徐红强 区总工会副主席
委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 翠 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科长
孙海华 区工商联副主席
何怡雯 区人社局工资福利科(评选表彰科)科长
何海英 区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陆艳英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范丽华 区国资委公司治理考核科科长
钱海东 区总工会维权保障部部长
黄强华 区教育工作党委副书记
韩美珍 区卫健委副主任
葛 霞 区招商服务中心主任
金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为金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今后,金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如有工作变动,除主任的调整需另行发文外,其他成员均由该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自然替补。
上海市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