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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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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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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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1114001202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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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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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1 08:5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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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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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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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人社〔2021〕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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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后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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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镇(金山工业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为切实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风险管控,堵塞经办管理中的风险漏洞,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54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沪人社基〔2021〕169号)以及市社保中心有关工作要求,现将金山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及重点排查内容
(一)排查范围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的管理情况及城乡居保经办风险管理情况。
(二)重点排查内容
1.三个必查:高风险业务必查、高风险环节必查、高风险岗位必查。聚焦经办管理中制度漏洞、风险管控机制中的薄弱环节、职务风险盲区,全面排查违规操作、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行为。
2.重点排查内容:
(1)养老金发放异常情况。主要排查2019年以来,按月养老金(含补发,不含原三资企业养老人员)发放金额大于3500元,账户注销时一次性待遇支付额大于10000元的情况;同一养老人员应发年月中出现过2次以上待遇发放情况(不含正常按月发放、增资补发、春节一次性发放);因死亡原因暂停待遇发放人员恢复发放的情况;账户终止后恢复待遇发放情况;非工作时间段(晚上5:30—次日7:00,及节假日)批量审核暂停后恢复发放、待遇调整或补发情况;系统中多个待遇领取人员共用一个银行账户情况。
(2)待遇核定、发放情况。2019年以来对参保缴费、待遇发放状态进行比对,尤其是对身份证号为非310开头的参保人员待遇核定时与部金保工程核对情况;计算过渡性养老金时,涉及手工录入(已作为系统参数设置的除外)的情况;对待遇发放不成功核实、处理情况。
(3)待遇发放内部控制情况。待遇核定权限设置及分级审核执行情况,是否存在一审、二审为同一人情况;权限管理中是否存在借用他人密钥进行业务操作情况;已离岗人员密钥是否及时收回。
(4)待遇资格认证管理情况。部级下发的疑点数据核查情况。
(5)经办稽核、基金监督情况。2019年以来是否存在瞒报、谎报要情的问题;是否按上级部署开展了经办风险防控自查;是否按规定对下发的疑点信息进行核实;是否按比例对关键信息变更、待遇补发等高风险业务定期进行稽核。
二、排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采取自查、互查和市、区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排查工作。市社保中心在城乡居保OA平台“问题处理”开设“专题排查发布”“专项排查上报” 栏目,作为此次市、区、街镇排查工作部署、自查情况上报的统一通道。
(一)自查阶段(6月7日至6月16日)
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对街镇(金山工业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城乡居保业务开展全面检查。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按照人社部、市、区人社局要求,细化排查方案,并对排查内容逐项进行自查。同时,根据市社保中心下发的核查数据进行重点核查。新系统上线前的经办情况通过查阅业务档案、变更轨迹进行核查,新系统上线后的经办情况通过业务系统“查看业务详情”进行核查。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完成全面自查后,自查结果、自查报告于6月15日前通过OA平台-专项排查上报栏目反馈至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纸质版自查报告盖章后一并上报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指导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做好自查工作,并建立金山区风险排查微信工作群,以便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及时掌握了解风险核查工作进程。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将结合排查内容、核查数据情况及各社区受理服务中心上报的核查报告形成区级自查报告,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加以整改,6月20日前通过统一通道上报市社保中心居保处。
(二)互查阶段(6月17日至6月30日)
各区城乡居保经办机构抽调业务骨干成立检查小组,由分管主任担任组长,按照人社部、市人社局通知要求,对排查内容及市社保中心下发的核查数据认真开展区与区之间的互查。互查区的具体安排见下表。检查区将检查结果反馈至被检查区,填写《汇总表》,并形成书面的互查报告,于7月5日前通过OA平台-专项排查上报栏目反馈居保处。纸质版《汇总表》及自查报告盖章后一并上报至市社保中心居保处。
互查区对应表
被检查区 | 检查区 | 被检查区 | 检查区 | 被检查区 | 检查区 | ||
中心城区 | 虹口 | 杨浦 | 浦东 | 崇明 | |||
黄浦 | 徐汇 | 杨浦 | 黄浦 | 金山 | 松江 | ||
徐汇 | 长宁 | 郊区 | 松江 | 青浦 | |||
长宁 | 静安 | 闵行 | 浦东 | 青浦 | 奉贤 | ||
静安 | 普陀 | 宝山 | 嘉定 | 奉贤 | 闵行 | ||
普陀 | 虹口 | 嘉定 | 金山 | 崇明 | 宝山 |
市级成立由市社保中心稽核处、居保处、区经办机构相关人员参加的专项检查小组对全市各区城乡居保基金管理风险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日程安排另行通知)。检查小组根据对各区城乡居保基金管理风险检查情况,填写《汇总表》,并反馈至被检查区经办机构。
(四)整改阶段(7月16日至7月20日)
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加紧整改落实,形成整改报告,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于7月18日前通过OA平台-专项排查上报栏目反馈至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纸质版整改报告盖章后上报。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于7月20日前通过OA平台-专项排查上报栏目反馈至市社保中心居保处,纸质版整改报告盖章后上报。
特此通知。
附件:1.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2.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排查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上海市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0日
附件1
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陆引娟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唐 勇 副局长、党组成员
成 员:朱 晖 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张洪斌 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 俊 枫泾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主任
徐 益 朱泾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主任
屠美军 亭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主任
周士杰 漕泾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主任
史丽娟 山阳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柳红 金山卫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主任
卢敏群 张堰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主任
陈益军 廊下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主任
陈 笛 吕巷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主任
周 琼 石化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主任
胡新晔 金山工业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主任
附件2
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排查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唐 勇 副局长、党组成员
朱 晖 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张洪斌 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 晖 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城乡居保科科长
王祚宏 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城乡居保科科员
王亦君 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城乡居保科科员
陈永辉 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城乡居保科科员
周 尧 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城乡居保科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