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调整本区小乡干部养老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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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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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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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11010112021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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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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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1 09:5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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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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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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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人社规〔202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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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后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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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金山工业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改善小乡干部的生活待遇,根据《关于调整农村干部养老生活补贴的通知》(金委组〔2008〕156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日起,本区小乡干部基本生活补贴在原有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60元。
二、调整基本生活补贴所需费用由原资金支付渠道列支。
三、本通知自2021年7月21日起执行(以发布之日为准),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