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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6年02月27日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默认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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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802号)第十八条工作要求,应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情况予以公示。现将2025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经自查,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委无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