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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社区托育“宝宝屋”扩优提质方案》公众参与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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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03日
来源:
上海金山
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于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3月16日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在征询期内,未收到相关意见和建议。
二、公众意见征询
金山区教育局于2025年3月1日至3月10日开展公众意见征询,共收集居民问卷15份、运营团队问卷27份,覆盖服务体系、安全保障、队伍建设等核心议题。调查中收到的意见采纳与方案调整如下:
1.费用与公示
采纳居民建议,制定超次收费标准,并通过微信公众号、社区公告栏双渠道公示。
2.安全与环境
部分街镇建设完善户外安全防护设施,2025年完成全区“宝宝屋”监控全覆盖。
3.服务与互动
延长服务时长,试点增设下午场次。后期建立“宝宝屋”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动机制,扩大宣传增强老百姓的知晓率和感受度。
以上建议均予以采纳。
三、座谈会
2025年2月28日,《金山区社区托育“宝宝屋”扩优提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座谈会召开,共10位学校代表、镇人大代表和家长代表参加。座谈中收到的意见如下:
一、建议市、区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明确市、区、镇、第三方职责清单及规范化文件。
采纳情况:未采纳。说明:街镇(高新区)应落实主体责任,统筹资源保障“宝宝屋”建设。
二、政社协同管理、复合型师资团队、儿童个性化建档。
采纳情况:部分采纳。说明:与方案中“引入有资质托育机构参与运营”“建立家园互动机制”要求一致,已在“健全服务体系”章节体现。
三、建议市区两级建立第三方合作目录。
采纳情况:未采纳。说明:街镇(高新区)应落实主体责任,统筹资源支持“宝宝屋”建设。
四、需要分层培训指导,提升从业人员专业能力。
采纳情况:采纳。说明:方案明确 “定期组织保健人员、育婴员等职业技能培训”,已在“培养专业队伍”章节细化。
五、建议放宽3岁以上幼儿服务年龄。
采纳情况:未采纳。说明:根据市级相关文件,明确“宝宝屋”服务对象为1-3岁婴幼儿。超过3岁适龄幼儿可参加有资质的托育机构、托幼一体幼儿园开展的科学育儿公益活动或入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