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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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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9日
来源:
上海金山
一、申请内容
除行政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区相关政府信息。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5、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6、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7、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8、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9、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10、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11、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2、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3、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14、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二、申请人身份条件说明
1、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在我国境内的外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申请办理流程说明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如申请人身份明确、申请内容清楚,在20个工作日内答复。
2、无法在20个工作日内答复的,可以延期20个工作日答复,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补正申请内容明确清楚的,本机关将在法定期限内答复;经补正后申请仍不明确的,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符合申请条件,并不再答复。
4、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四、申请方式说明
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申请、当面申请、信函申请等3种方式向本机关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详情请参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五、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上海市金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本区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领取或在“上海金山”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