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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关于贯彻落实第二轮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发布时间:2026年02月10日
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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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推动绿色向美丽转,非常规治理向常态化治理转,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效,全方位推进美丽金山建设,根据第二轮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督察报告指出的4个方面24个整改事项全面、彻底完成整改,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55件群众举报问题和164个现场检查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把本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与历次中央、市级督察整改问题、警示片披露问题结合起来,推动实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个漏洞”。
(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5年底,全面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质量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环境空气质量力争持续改善,保持稳定向好态势;21个国控、市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保持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到2030年,美丽金山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全面完善,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不断优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生态安全有效保障,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
(三)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生态环境责任体系压紧压实,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共参与的“大环保”工作格局更加清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更加严密,污染防治、河湖和林地管理、环境监管等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政策制度逐步完备。生态环境监管体系不断强化,实现生态环境“监管、监测、执法”和其他部门联动协同、交互支撑的工作合力。
二、工作举措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1.加强理论学习。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列入各级干部培训班教学内容,不断强化全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2.强化政治担当。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投入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投入,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增强抓好督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3.完善督导督查。推动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带头开展“四不两直”督导督办,结合“三下三接一提升”行动,破解生态环境裉节难题。发挥人大监督作用和政协协商监督优势,助推生态文明建设走深走实。跟踪推进督察整改事项,严格统筹落实问题整改和销项工作。综合运用联合督查、定期通报、拍摄生态环境警示片等方式,加强对重点问题整改的督促推进。
(二)坚持精准施策,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1.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完成第三轮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全面推进能源、产业、交通、建设、农业、社会面源等各领域重点任务,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推进扬尘源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加强道路、建筑工地、拆房工地、堆场、码头等扬尘控制。紧盯PM2.5、AQI和O3等关键指标,加强全区移动源、固定源、扬尘源、生活面源的统筹治理、分类施策,组织开展工业企业VOCs管控;进一步落实国Ⅱ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规范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机构监管。
2.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推进入海河流龙泉港总氮污染管控和治理,持续削减入海污染物总量。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日常运维养护及巡查,提升农污治理成效。全力推进雨污混接整治工作,完成重点问题区域雨污混接整治。推动重点国控、市控水质断面周边污染源管控,深入推进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推动落实排污口常态长效管理。深化落实河湖长制,进一步推进落实河长规范履职和河湖问题闭环处置流程,推动全区水环境质量稳定向好。
3.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开展“无废指数”评估,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落实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方案,动态更新优先监管地块清单并落实管控,推动土壤环境质量整体改善。强化“产生-转移-处置”全流程监管,不定期对企业进行专题培训和服务指导,不断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深度推进违法用地综合整治,加强属地镇村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考核,常态化开展好土地卫片执法、违法用地综合整治三年行动等专项工作。
(三)加快绿色转型,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
1.落实绿色发展理念。锚定“双碳”目标加快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有序推进《金山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各项重点任务和碳管理试点示范工作。加快推动全区从生产到消费各领域、全过程降碳减排,推动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建设,引导绿色消费、绿色出行,倒逼产业转型和生产生活方式转变。扎实推进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加强机关、企业能源资源节约管理。
2.畅通绿色发展通道。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扩大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范围。落实总量指标全区平衡,优化总量管理措施、办理流程。动态调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统筹现场执法检查任务,拓宽非现场执法应用场景,推进“一次查清”执法检查机制。擦亮“慧如说法”“金英讲堂”执法普法品牌,护航企业依法生产经营。
3.增加绿色发展动力。着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推进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工程、海上风电项目建成,全面推行建筑“光伏+”应用。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参与绿电绿证交易,努力削减(抵扣)化石能源消费量。积极推动以化工为代表的传统产业低碳化、绿色化转型升级,加快淘汰“三高三低”企业,加快推动低效产业用地盘活和综合处置,腾挪发展空间。持续深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绿色种养循环试点,加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焚烧管控。
(四)坚持问题导向,抓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1.持续推动园区规范管理。严格事前准入关,规范入园企业及项目的准入、运营、管理及退出机制,不断提升园区管理能级。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条条之间、条块之间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强化属地管理职责,形成“发现、处置、回访”工作闭环;优化应急、消防、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执法机制,协同研究解决执法中的疑难问题。加大对企业主体出租、承租行为规范引导力度,将园区管理与政策优惠、评先评优等挂钩,压实园区管理企业主体责任。
2.全面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加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减排和资源化利用。切实履行职能部门统一监督管理职责,加强信息共享、打破监管壁垒,加大联合执法、联动查处力度,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建设,推动构建建筑垃圾产消平衡的处置体系,全链条全过程闭环的管理体系、执法体系和数字赋能监管体系。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渣土运输和处置准入机制,规范建筑工程渣土运输企业和处置去向,合理规划集中处置场所。加快推进北部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3.着力解决群众身边“关键小事”。开展噪声污染攻坚,坚持分类施策、社会共治,推动施工噪声、商业经营活动噪声、广场舞噪声、装修噪声、道路噪声等问题有效管控。强化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加大信访矛盾突出的餐饮油烟企业联合检查力度,强化对油烟净化设施安装运营和维护情况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大力开展食品加工、农业生产等异味扰民问题整治,对管理粗放、超标排放的现象依法从严处理;持续推进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确保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或者达标排放。
(五)坚持协同共治,加快构建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
1.健全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推动区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政府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严格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街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考核体系。持续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全面落实环境保护约谈问责制度。
2.健全生态环境治理监管执法体系。扎实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和联合检查,对涉嫌环境犯罪的案件,扎实落实行刑衔接制度,严厉打击突出环境违法行为。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违法行为,依法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确保“应赔尽赔”。深化毗邻地区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扎实开展环杭州湾地区VOCs协同治理“三统一”、跨界河流协同治理等工作。
3.健全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加强舆论监督,鼓励新闻媒体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鼓励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监督,促进企业增强环境管理自觉和自律能力。持续推进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机关、进校园、进家庭、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活动,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构建生态环境全民共建共享共治新格局。
三、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街镇(园区)、各有关部门建立整改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并落实专人负责跟踪管理。强化监督指导。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调度与跟踪督办,实施清单化管理。各整改验收单位,负责督促和指导各整改实施主体不折不扣落实好整改任务,做到逐项整改、逐项验收、逐项销号。各整改实施主体,按照要求做好具体问题整改,并积极配合整改验收单位开展工作。严肃问责追责。对督察组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依法依纪依规追责问责。对督察整改过程中出现敷衍了事、整改不到位的情况,予以通报、督办、约谈,情况严重的跟踪问责、严肃处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做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强化信息公开。做好督察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报道,按要求公开相关情况。对整改成效突出的,及时提炼总结形成正面典型,加大宣传力度。
附件:金山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
附件
金山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
一、督察和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1.1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北部建筑垃圾处理设施未按时完成整改。2021年市级督察“回头看”指出金山区建筑垃圾处理体系薄弱问题,金山区委、区政府在督察整改方案中明确“2024年底前北部建筑垃圾处理设施正式运行”。督察发现,该项目自2022年3月启动,因资金来源按新要求调整,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筹措,计划完成时间调整至2025年底,进度滞后。2021年市级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金山区龙泉港东岸(衡源贵金属对岸)空地有废品回收作业,大量废弃物露天堆放于龙泉港河道管理蓝线内。金山区整改销项报告显示,该点位已拆除清理并种植绿化。但督察发现,该点位未彻底拆除清退,废品回收作业依然存在。2021年市级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漕泾镇上海明罗实业有限公司无废气收集处置装置,2021年市级督察“回头看”又指出该企业安装的废气收集设施无明显作用,整改不彻底。此次督察发现,企业洗桶作业区域仍未密闭,存在无组织排放问题。
“举一反三”长效机制不稳固。对问题企业日常监管不严。2019年市级督察指出张堰镇上海东超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吹塑设备无废气治理设施。本次督察发现,企业虽已配备废气治理设施,但废气收集管道已腐蚀断裂,VOCs全部无组织排放。张堰镇振堰路518号原公司虽已搬离,但新入驻的企业存在危废贮存不规范等环保问题。同点位不同类型生态环境问题治理不到位。督察发现,2021年市级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亭林镇龙泉村4052号原申龙锻造厂区域固废堆放问题已整改,但厂区内污水排至围墙外水池,溢流至水沟经暗管排入龙泉港。
整改验收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实施主体:区生态环境局、区绿化市容局、区经委、新金山投控集团、高新区社区、漕泾镇、张堰镇、亭林镇
目标任务:全面复核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和市级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情况,确保问题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严防反弹回潮。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整改重点措施和责任分工:
1.即知即改方面
(1)加快推进金山北部地区建筑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紧扣2025年底投入运行工作目标,进一步优化组织,确保按期完成。【区绿化市容局、新金山投控集团】
(2)经现场核实,龙泉港东岸(衡源贵金属对岸)为上海市建薇塑料加工厂,已责令企业立即清理场地内堆放的各类垃圾废品,已对河边种植蔬菜和畜禽养殖行为进行整改,场地内集装箱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已清退。【高新区社区、区经委、区生态环境局】
(3)责令上海明罗实业有限公司立即整改,已将废水处理设施废气逸散配置的软帘全部放下,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同时要求企业做好巡检记录,加强对员工培训,确保废气有效收集。【漕泾镇、区生态环境局】
(4)对上海东超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立案查处,拟处罚10万元。目前已修复废气收集管道与活性炭处理装置连接,安装制塑工艺废气收集装置,生产时关闭车间门窗并采用局部负压收集,密闭废气采样孔并完善设施运行台账,经第三方检测显示废气排放达标。张堰镇振堰路518号明沟与雨水管道不相连,明沟已清理并作防渗处理,河道边堆放垃圾已清理并设置围挡防止后续乱堆乱放。【张堰镇、区生态环境局】
(5)对龙泉村4052号原申龙锻造厂区域污水外排问题开展现场核查,厂区内伸出的管道和集水池已废弃,沟渠主要为南侧林地雨水出水渠,另外2个为雨水排放口。目前废弃集水池已封堵,沟渠中垃圾已清理。【亭林镇、区生态环境局】
2.举一反三方面
依托区生建办平台,督促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属地政府对照历年历次督察和警示片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自查自纠,结合日常工作,深入举一反三,形成健全问题发现和整改闭环处置机制;定期开展“四不两直”督导检查,压实整改责任,深化闭环管理,巩固整改成效;加大对未完成事项督促指导,定期调度督办,确保按时完成,及时销项。【区生建办、历年历次反馈和披露问题整改实施主体】
3.长效管理方面
(1)金山北部地区建筑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后,强化日常管理,确保按照有关标准运行,有效保障我区建筑垃圾处置;做好场区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应急处置演练,提升安全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区绿化市容局、新金山投控集团】
(2)强化属地政府与职能部门信息共享,严格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市场准入;压实属地政府管理责任,实施常态化监管,不定期开展巡查、抽查,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点位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清理,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区经委、各街镇(园区)】
(3)进一步夯实各街镇(园区)生态环境日常巡查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相关企业立行立改;加强对企业帮扶指导,规范废气、废水、危废等管理台账,确保环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强化对企业督促指导,通过非现场监管等手段对问题企业加强日常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助推企业守法合规经营。【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园区)】
二、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存在裉节问题
2.1“厂中厂”“园中园”环境问题依然突出。历次中央和市级督察都指出金山区“散乱污”“两违”企业等问题。2025年4月,金山区开展“厂中厂”“园中园”规范整治,作为清除影响全区高质量发展“绊脚石”的一次行动。各街镇(园区)上报材料显示已基本完成排查整治工作。但督察发现,部分街镇排查不到位、整治不彻底,“厂中厂”“园中园”环境问题仍多发频发。亭林镇亭朱公路1800号内有多家企业从事建筑材料加工堆放等活动,其中一个废弃混凝土破碎加工点未在区废弃混凝土再生利用企业名单内,也无环保手续和治理设施;亭朱公路1918号内上海凤菊再生资源回收股份有限公司无再生资源回收资质,现场脏乱差,上海玻满盈建材贸易有限公司使用84清洗剂清洗玻璃,产生大量刺激性气味,附近居民有投诉。枫泾镇新春村5128号内,上海市盘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切割设备无粉尘收集措施,废气通过排气筒直排,上海方业标准件有限公司沾染油污的废抹布和木屑长期混入生活垃圾处理;建贡路63号内璧品电器上海有限公司生产时未开启废气处理设施,车间内粉尘大,布袋除尘设施大量粉尘沉积且无运行记录。上述企业均未被纳入排查整治范围。
整改验收单位:区经委
整改实施主体:区经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投资促进办、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局、各街镇(园区)
整改目标:对涉及“厂中厂”“园中园”环境问题点位即知即改,并开展相关问题专项整治。健全工作机制,持续开展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强化无证无照经营治理。加强安全防范工作,重点对易发、多发区域的动态巡查和线索摸排,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把项目准入关,强化厂房动态管理,对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和淘汰类范围内的企业实施产业结构调整。
整改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整改重点措施和责任分工:
1.即知即改方面
(1)亭朱公路1800号废弃混凝土破碎加工点已完成碎石生产线设备拆除、清运,露天堆放的废弃混凝土及建筑废料已清理完毕,整个厂区完成全面清扫。上海凤菊再生资源回收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现场物品整理,维持工作区域整洁,已办理营业执照,核准经营范围包含再生资源回收。上海玻满盈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已停产,在8月底前完成所有设备搬迁。【亭林镇、区经委、区生态环境局】
(2)上海盘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已按规定对切割设备安装除尘装置,废气经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上海方业标准件有限公司已按规定将沾染油污的抹布和木屑存放在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璧品电气(上海)有限公司已按规定开启废气处理设施,定期清理布袋除尘设施内沉积粉尘,规范填写环保设备运行台账,确保车间内粉尘浓度符合环保相关规定。【枫泾镇、区生态环境局】
2.举一反三方面
开展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厂房仓库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无证无照经营整治行动,重点对“厂中厂”“园中园”区域开展巡查,对需要执法清理的点位,依法依规处置。【区生态环境局、区消防救援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园区)】
3.长效管理方面
(1)强化厂房动态管理。制订厂房管理工作指引,通过各镇(园区)定期开展网格化巡查、管理部门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厂房信息。深入了解园区、企业等需求,提供精准服务,提升园区发展质量。对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和淘汰类范围内的企业,列入产业结构调整项目清单。【区经委、各街镇(园区)】
(2)严把项目准入关。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产生刺激性气味、粉尘、危废等存在环保、安全隐患的项目风险点进行研判,督促企业做好环评、安评等工作。制定《金山区产业用地项目准入标准指南》,引导更多资源向重点产业、重点区域集聚。积极开展项目常态化走访与调研,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堵点问题。【区投资促进办、各街镇(园区)】
(3)注重源头防范治理。加强常态化排查,确保“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引导市场经营主体依法办理营业执照,确保经营主体资质合法有效。【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园区)】
(4)强化分级分类监管。加强“厂中厂”“园中园”企业规范整治,开展厂房仓库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对厂房仓库消防安全风险实施分级核定,推动落实分级管控措施。【区消防救援局、各街镇(园区)】
(5)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制定《“厂中厂”“园中园”安全管理重点事项指引》,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安全培训,提升企业在安全管理实际工作中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定期对厂房出租方负责人开展政策宣讲解读,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指导厂房租赁各方签订安全协议,引导企业主动报告安全管理相关信息。【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局、各街镇(园区)】
2.2部分重点企业治污水平与高质量发展要求差距明显。在环杭州湾区域新增大量排放与本地存量叠加下,提升重点企业治污水平对维持与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支撑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化工园区内部分重点单位违法排污。督察发现,碳谷绿湾上海豪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使用甲苯等原辅料超环评批复量1倍,HW06危废“共沸液”与产品一同外售,未按危废处置;上海深日化工有限公司VOCs治理设施预处理装置破损,有明显废气外溢;上海正欧实业有限公司油性涂料车间未密封,VOCs未集中收集;紫荆花涂料(上海)有限公司部分危险废物露天贮存,洗桶台账混乱;普利特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CODcr在线监测数据超出排放标准1倍以上。园区外部分化工企业治污水平低。金山区化工园区外化工企业有91家。督察发现,山阳镇上海欣年石化助剂有限公司废气治理设施收集效果差,生产车间粉尘大,厂房顶部有排风扇无组织排放粉尘,危废管理不规范;上海凝瑞粘合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车间搅拌釜废气收集装置风量不足,现场粉尘大,危废仓库不密闭,大量刺激性气味无组织排放。
整改验收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实施主体: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园区)
目标任务: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依法合规生产,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防止违法违规环境问题反弹回潮。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整改重点措施和责任分工:
1.即知即改方面
(1)查处上海豪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拟处罚78万元),督促其全面排查危废现状,确保合规处置,严防类似事件;推进上海深日化工有限公司(已立案)、上海正欧实业有限公司、紫荆花涂料(上海)有限公司及普利特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问题整改,确保8月底前相关问题整改到位。【碳谷绿湾公司、区生态环境局】
(2)8月底前,完成上海欣年石化助剂有限公司及上海凝瑞粘合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相关问题整改。【山阳镇、区生态环境局】
2.举一反三方面
(1)全面排查碳谷绿湾园区企业,重点强化危废产生、贮存和处置监管,确保合规处理;加强园区VOCs排放企业检查,推动废气收集处置,严防无组织排放;强化企业环境管理台账核查,指导督促完善内部管理,提升企业管理效能。【碳谷绿湾公司、区生态环境局】
(2)全面梳理化工园区外化工企业清单;强化危废产生、贮存和处置监管,加强VOCs排放企业废气收集处置管控;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内部环境管理,严守法规;加强执法监管,专题培训,提升企业治污水平。【各街镇(园区)、区生态环境局】
3.长效管理方面
(1)强化碳谷绿湾园区日常监管,聚焦重点排污单位大气及固废(危废)处置检查,确保合规;深化以案示警与普法宣传,推动企业提升环境意识与治污能力;督促落实环境管理台账制度,强化在线监测运维,保障达标排放。【碳谷绿湾公司、区生态环境局】
(2)强化园区外化工企业大气排放、固废(含危废)全链条监管,保障依法合规处置;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以案促改”警示与精准普法,提升宣教实效,强化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将管理要求融入生产全过程,督导污染防治治理设施规范运行,鼓励采用先进工艺,持续提升治污水平。【各街镇(园区)、区生态环境局】
三、部分生态环境领域问题依然突出
(一)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不够有力
3.1金山区空气质量形势严峻。2024年,金山区PM2.5浓度未完成年度考核目标。2025年1-5月,PM2.5浓度为34.8微克/立方米,较考核目标(27微克/立方米)高出29%;臭氧浓度为170.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0%;空气污染天数已达27天,而年度目标为不多于43天。
整改验收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实施主体:区生态环境局、区建管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房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交通委、各街镇(园区)
整改目标:聚焦VOCs、NOx、颗粒物的协同控制,抓牢重点区域、关键问题,深化大气污染系统治理,统筹推进污染治理与应急管控,建立“监测预警-快速溯源-精准管控—科学评估”的闭环管理工作流程和调度机制,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整改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整改重点措施和责任分工:
1.即知即改方面
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空气质量提升行动。重点实施污染源源头减排、工艺过程管控、末端治理设施升级、加油站检测检查等任务,同时狠抓扬尘污染管控,加大施工工地与道路扬尘精细化治理力度,严格落实喷淋、覆盖、清扫等抑尘措施,强化巡查检查与问题即时整改,依法查处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行为。【区生态环境局、区建管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房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交通委、各街镇(园区)】
2.举一反三方面
(1)强化问题排查与整改延伸。固定源方面,拓展涉VOCs企业执法抽查覆盖面,深挖共性隐患,推动同类问题系统整改;移动源方面,深化非道路机械申报登记与国二机械淘汰更新监管,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日常检查,强化柴油车路检路查等工作;社会面源方面,强化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加强施工、道路等易扬尘点位精细化管控,压实主体责任,提升区域污染协同治理水平。【区生态环境局、区建管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房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交通委、各街镇(园区)】
(2)深化区域联防联控。加强跨区域协同治理,完善联合执法、数据共享和应急响应机制,深化大气污染治理由单点突破向区域协同转变。【区生态环境局】
3.长效管理方面
(1)强化日常监管机制。持续加强对工业企业和工地、码头、裸土等易扬尘点位的执法监管工作;强化国控点周边3公里范围内固定源、移动源和面源的管控,有针对性地开展环境巡查与整治工作。【区生态环境局、区建管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房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交通委、各街镇(园区)】
(2)强化污染过程应对。完善“监测预警-快速溯源-精准管控-科学评估”的全流程治理体系,依托走航监测、无人机巡查等手段,通过建立专项帮扶工作组,强化问题发现机制,督促并帮助企业进一步提升污染防治水平。【区生态环境局、区建管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房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交通委、各街镇(园区)】
(3)健全闭环管理机制。构建“问题发现-分级交办-跟踪督办”的闭环管理体系,指定专人负责整改任务跟进工作,确保污染治理措施落地见效。【区生态环境局、区建管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房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交通委、各街镇(园区)】
3.2扬尘污染管控不力。道路扬尘问题突出。2024年,金山区亭枫公路等5条路段道路PM10浓度为全市均值的3.4-6.2倍。2025年4月,全市PM10浓度最高的前20条道路中金山区有6条,其中亭卫公路、大堤路分列全市第一、第二。
整改验收单位:区交通委
整改实施主体:区交通委、区绿化市容局、区建管委、各街镇(高新区社区)
整改目标:有效控制金山区道路PM10浓度,至2025年底前,全力降低在全市PM10浓度最高道路的占比。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道路扬尘问题反弹,提升区域空气质量。
整改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整改重点措施和责任分工:
1.即知即改方面
(1)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增加金山区重点路段(亭枫公路、亭卫公路等)的机械化清扫频次,每日进行至少1次清扫作业,并适时配合高压冲洗,减少道路积尘。【区交通委、区绿化市容局、各街镇(园区)】
(2)严格施工工地管控,对金山区内所有在建工地实施严格的环境监管,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封闭施工、洒水降尘、车辆冲洗等措施,减少扬尘产生。【区交通委、区建管委、各街镇(园区)】
2.举一反三方面
(1)根据市生态环境局每月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及扬尘监管工作报告,对PM10浓度超标的路段及时预警并采取措施。【区交通委、区绿化市容局、各街镇(园区)】
(2)加大排查整治,落实养护单位加强道路巡查摸排,明确扬尘重点区域,及时落实扬尘管控措施。【区交通委、区绿化市容局、各街镇(园区)】
3.长效管理方面
(1)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由区交通委牵头,联合区建管委、区绿化市容局等部门,形成合力,共同研究解决道路扬尘治理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各项措施有效落实。【区交通委、区建管委、区绿化市容局、各街镇(园区)】
(2)明确相关管控措施:做到在建工地控制土方开挖和存留时间,减少施工扬尘;在道路翻挖或拆除工程施工时,做好喷淋压尘措施;做好进出工地土方车的冲洗,落实专人做好道路保洁和洒水。【区交通委、区建管委、各街镇(园区)】
(3)落实属地主体责任。针对因乡镇房屋拆迁、土方运输造成沿线道路扬尘超标,属地政府主动承担宣传引导、执法等责任。【各街镇(园区)】
3.3工地、堆场、码头抑尘措施落实不够到位。碳谷绿湾金瓯路259号年产11万吨水性防水新材料生产项目、漕泾镇休闲水庄整修项目工地无抑尘措施,现场扬尘较大。高新区金水路沿线市政工程、枫泾镇投丰科创园拆房工地现场渣土未覆盖。石化街道上海交盾物资调剂有限公司、朱泾镇晨新贸易有限公司等场内砂石等料堆未覆盖。2025年1-5月,金山新城国控点PM10浓度为50.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9%,升幅全市最高。
整改验收单位:区建管委
整改实施主体:各街镇(园区)、区建管委、区交通委、区城管执法局、区房管局、区绿化市容局
整改目标:对通报的工地、堆场、码头等扬尘问题点位立行立改,确保抑尘措施全覆盖。推动本区建设工程落实抑尘措施,压实各街镇属地责任,保障施工现场作业环境、改善市容环境卫生和维护施工人员身体健康,并有效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施工作业活动,降低区域PM10浓度。
整改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整改重点措施和责任分工:
1.即知即改方面
(1)年产11万吨水性防水新材料生产项目:5月31日该项目已完成整改。工地现场安排工作人员每天进行洒水冲洗,增派专人针对进出工地车辆进行冲洗,完成现场扬尘在线监测系统检修。【区建管委、区城管执法局、碳谷绿湾公司】
(2)漕泾镇休闲水庄整修项目:5月30日该项目已完成整改。已使用绿网覆盖施工现场产生的建筑渣土,派驻两名施工人员洒水冲洗抑制工地拆除、破损作业现场产生的扬尘(每2小时喷洒一次,一天不少于5次)。【漕泾镇】
(3)金水路沿线市政工程:5月29日该项目已完成整改。已使用绿网覆盖施工现场产生的建筑渣土。【高新区社区】
(4)枫泾镇投丰科创园:5月30日该项目已完成整改。已使用绿网覆盖产业园内东侧露天堆放的建筑渣土。【枫泾镇、区城管执法局】
(5)石化街道上海交盾物资调剂有限公司:7月1日该项目已完成整改。已使用防尘网覆盖堆场内砂石等料堆,并定期洒水降尘,减少扬尘产生。【石化街道、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
(6)朱泾镇晨新贸易有限公司:5月30日该项目已完成整改。已使用防尘网覆盖公司内砂石等料堆,定期洒水降尘,抑制扬尘产生。【朱泾镇】
2.举一反三方面
(1)持续加大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检查力度,聚焦扬尘防治、裸土覆盖、材料堆放、现场保洁等关键环节,强化问题发现与整改闭环机制。对文明施工不到位、整改不力的工地,及时将相关问题线索移交区城管执法局依法处理。【区建管委、区城管执法局、区绿化市容局、各街镇(园区)】
(2)加强码头扬尘执法检查,严格按照年度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科学制定检查计划,优化执法力量配置,对易扬尘码头单位落实重点监管举措,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对码头未按规定落实扬尘防治措施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区交通委、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园区)】
(3)强化管理责任制,督促施工现场配置喷淋设备并合理安排使用,及时进行裸土覆盖,设置围挡并封闭管理,加强车辆密闭运输要求,硬化主要道路及场地减少泥土带出,加强现场施工人员管理。【区市容绿化局、区建管委、各街镇(园区)】
(4)加强对各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的业务指导、指挥调度和执法监督,指导督促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履职、严格执法,持续提高生态环境领域执法监管效能。【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镇(园区)】
3.长效管理方面
(1)健全文明施工机制。研究制定《关于加强金山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细化文明施工管理职责分工,各行业管理部门、各街镇(园区)按照各自的职责完善管理要求及技术标准,按照相关规定各司其职。【区建管委、区生态环境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水务局、区消防救援局、公安金山分局、各街镇(园区)】
(2)强化行业宣传指导。结合上户检查等契机,对本区内河码头企业每年定期开展《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环保法律法规的普法宣贯行动,明确码头扬尘防治工作要点,强化码头守法意识,提升码头污染防治工作水平。【区交通委】
(3)深化管执联动。各建设主管部门落实审批后的全过程监管,督促工地、堆场、码头落实有效防尘抑尘措施。持续加强部门间协同联动,持续完善管执协同机制,强化信息共享、线索移交,严格开展对问题点位、问题企业的执法查处,形成前端管理和后端执法的工作闭环,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成效。【区建管委、区交通委、区房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镇(园区)】
3.4废气监管“动真碰硬”不够。无组织排放问题频发。亭林镇上海顺众实业有限公司电镀车间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约38.8 mg/m3。金山卫镇上海联尔实业有限公司热熔挤塑设备集气罩废气收集效率低,生产车间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明显。吕巷镇上海柳一村实业有限公司热塑机无废气收集装置;上海嵩善园林景观有限公司废气收集不规范。治理设施运行不规范。亭林镇上海剩丰实业有限公司活性炭失效且无更换记录台账;上海申江阿普达实业有限公司布袋除尘设施未安装排气筒。山阳镇上海庆福印务有限公司无活性炭使用记录,危废入库记录中废活性炭量与企业生产需用量不符。
整改验收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实施主体:区生态环境局、各镇(园区)
整改目标:对涉及废气无组织排放问题点位即知即改。加强企业废气治理设施及无组织排放日常监管,从严执法监管,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污染防治,提升管理能力。
整改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整改重点措施和责任分工:
1.即知即改方面
加强问题企业复查复核,上海柳一村实业有限公司已关停搬迁,对上海剩丰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庆福印务有限公司2家企业立案查处,督促上海顺众实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对存在的无组织排放问题完成整改;要求上海剩丰实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对存在的治理设施运行不规范问题,立即落实整改。【亭林镇、金山卫镇、吕巷镇、山阳镇、区生态环境局】
2.举一反三方面
进一步加强涉气企业的监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涉气已立案26件,拟处罚164万元)。下半年将结合年度执法计划与空气质量提升工作,在前期查处基础上,聚焦VOCs重点排放企业、涉气重点单位,重点围绕企业无组织排放、废气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突出大气违法行为开展严格执法;同时,聚焦VOCs和NOx协同治理,组织专业力量开展定向帮扶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废气治理设施运行及无组织排放管控情况,强化问题发现、整改督导和跟踪问效,指导企业提升精细化治理水平。此外,对上级部门交办、信访举报等渠道线索,深挖细查,严厉查处各类涉气环境违法行为。【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园区)】
3.长效管理方面
(1)强化常态化监管。一是严格执法,形成有力震慑。严厉打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重点查处废气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无组织排放、超标排放等突出环境问题,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并纳入信用惩戒,形成高压态势,倒逼企业守法经营;二是强化联动,形成监管合力。深化“三监联动”,强化与街镇环保办协同联动,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即督即改,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三是聚焦重点,强化治理攻坚。紧盯VOCs排放重点企业,重点督促落实VOCs治理设备耗材更新更换、LDAR检测修复、敞开液面环节管控、低效失效脱硝治理设施整改等关键任务,同步加强开停工和检维修计划管控,推动企业按期完成治理目标,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高效运行。【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园区)】
(2)持续深化普法宣传。依托“金山环境”公众号、执法人员“说理式执法”、执法宣传联动等载体,强化政策法规及废气防治技术规范宣贯。将法规解读与整改指导贯穿监管全过程,引导企业牢固树立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园区)】
3.5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管理不够到位。督察组随机抽查14家企业,发现34台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中26台未悬挂环保标识牌,其中外省牌照的占半数。
整改验收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实施主体:区生态环境局、区建管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交通委、各街镇(园区)
整改目标:对相关点位问题严格执法查办;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制度,强化监管执法力度,扎实推进国二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确保年底前完成淘汰工作任务。
整改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整改重点措施和责任分工:
1.即知即改方面
对应登记未登记机械限期责令整改并依法查处(已立案11件),对未完成淘汰的国二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者进行动态跟踪,定期调度淘汰进度。加速推进国二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进度。【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园区)】
2.举一反三方面
强化跨部门协同,联动区建管委、区交通委、区绿容局、区农业农村委等部门,共享机械登记、作业点位等信息,协同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工作。【区生态环境局、区建管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交通委、各街镇(园区)】
3.长效管理方面
(1)建立多部门信息共享、会商机制,持续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申报登记和淘汰补贴工作,严格查处应登记未登记、应淘汰未淘汰及在用机械冒黑烟等违法违规行为。【区生态环境局、区建管委、区交通委、各街镇(园区)】
(2)做好宣传引导工作,通过线下发放告知书、线上公众号宣传,多维度强化政策法规和最新工作要求的传达,提高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单位及个人的政策知晓率。【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园区)】
3.6秸秆禁烧工作力度不足。督察组仅在进驻前三天就发现廊下镇、吕巷镇、枫泾镇、亭林镇、山阳镇及高新区等9处秸秆焚烧点位,其中亭林镇亭西村一处焚烧点位过火面积约38亩。
整改验收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实施主体:各镇(园区)、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城管执法局
整改目标:进一步提升秸秆综合利用,加大秸秆禁烧宣传,强化巡查和执法监管,遏制秸秆焚烧问题发生。
整改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整改重点措施和责任分工:
1.即知即改方面
(1)廊下镇焚烧点位于景阳村5071号门前,已及时整改,并对种植群众加强宣传和引导;吕巷镇焚烧点已及时整改,并完成堆放秸秆清运,对村民进行训诫教育;枫泾镇焚烧点位于兴北路3079号陈家浜,已及时整改并翻耕土地,对涉事村民科普教育;亭林镇已对焚烧点立行立改,所涉及的农田已完成复垦;山阳镇已立行立改;高新区社区两处秸秆焚烧点位分别位于高楼村2组2096号村民自留地和红光村3组红光中心路隧道南,已对秸秆焚烧区域进行翻耕。【廊下镇、吕巷镇、枫泾镇、亭林镇、山阳镇、高新区社区】
2.举一反三方面
(1)强化执法监管。会同相关部门在春耕、夏收、秋收等重点时段开展集中行动,各镇(园区)重点查处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等易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违法行为。【各镇(园区)】
(2)落实监督管理。落实卫星遥感发现的疑似火点信息的现场核查,发现问题要求即知即改。【区生态环境局】
(3)履行禁烧主体责任。强化落实各村禁烧工作及田间焚烧巡查,及时劝阻焚烧行为。【各镇(高新区社区)】
3.长效管理方面
(1)健全秸秆综合利用体系。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政策和项目支持,指导各镇(高新区社区)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做好技术指导和政策协调,引导扶持相关企业挖掘农作物秸秆多元利用潜力,通过政策支持、技术培训、示范引领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率,从源头减少焚烧隐患,进一步提升秸秆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能力。【区农业农村委】
(2)强化巡查整改。指导属地中队要充分依托管理部门和村委会巡查力量,及时发现并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确保“发现—到场—处置—复查”工作闭环,有效遏制城郊结合部、农田、林地、工业园区周边等区域露天焚烧引起的大气污染问题。【各镇(园区)、区城管执法局】
(3)强化责任落实。将禁烧巡查工作纳入网格治理总体任务清单,提升巡查效率与覆盖面,确保秸秆禁烧工作落实到位。【各镇(园区)】
(二)水污染防治持续攻坚力度不够
3.7水质出现波动、反弹。金山区2024年共发生6次当月水质与上年同期相比类别下降的情况,涉及4个国控断面。龙泉港作为本市纳入国家考核的三条入海河流之一,其2024年总氮浓度(2.4mg/L)勉强达到需控制水平(2.45mg/L),2025年1-5月浓度为2.78mg/L,较需控制水平高出13.5%。
整改验收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实施主体: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委、各街镇(园区)
整改目标:2025年,21个国市控考核断面水质保持稳定或提升;国控断面龙泉港-山阳镇总氮浓度与2020年保持负增长。
整改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整改重点措施和责任分工:
1.即知即改方面
(1)推动河道问题整改。通过监测数据跟踪水质情况,及时督促问题排查和整改;对水质易反复的断面,推动落实岸上污染源排查整改,确保水质稳定。【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各街镇(园区)】
(2)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推进全区入河排污口整治,龙泉港总氮管控区重点排口优先治理,截至目前已完成55%排口整治。【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各街镇(园区)】
2.举一反三方面
(1)持续开展河道周边污染源巡查和整治。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积极推动问题整改,对日常养护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闭环整改。【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各街镇(园区)】
(2)加快推进入河排污口问题整治销项。深入推进入河(海)排污口分类整治,完成65%排污口整治销号任务。【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各街镇(园区)】
(3)全面落实河道巡查及保洁。针对国控断面所在河道,压实河道养护责任,养护单位每天至少开展1次全覆盖巡查和保洁工作。【区水务局、各街镇(园区)】
3.长效管理方面
(1)加强河道养护和管理。严格按照管护要求开展河道日常设施养护及保洁工作,增加国控断面周边巡查养护频次,关注异常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强化完善早发现早解决的闭环流程。【区水务局、各街镇(园区)】
(2)强化监测管理。深入分析掌握考核断面水质情况,强化工作联动,推动影响水质问题整改。【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园区)】
(3)加强入河排污口整治长效管理。对已整治排口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治成效。【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各街镇(园区)】
(4)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管控。加强沼液还田管控,预防过量还田或不当还田对水环境造成影响;加强水产养殖尾水排放管理和监督,开展尾水排放监督性抽测。【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各镇(高新区社区)】
3.8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待加强。底数不清。区水务部门提供材料显示,全区农村生活污水“应纳未纳”的农户数仍有4557户,另有2个行政村因规划不保留未计入“应纳未纳”。但各街镇(园区)提供材料显示,因规划不保留未计入“应纳未纳”的农户涉及57个行政村2415户。已纳不用。高新区红光村部分农户反映,排污管虽已铺设且每月缴纳排污费,但实际无法使用,日常生活污水只能排入河道,附近河道发黑泛臭。督察还发现,部分沿河农户虽已纳管,但因改建、翻建等原因,仍私设管道将厨房、洗衣废水,甚至厕所废水直排河道。农污治理设施出水水质达标率低。2024年两轮监督监测结果显示,金山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达标率分别为77.8%和84.7%,为全市最低。
整改验收单位:区水务局
整改实施主体:区水务局、各镇(高新区社区)
整改目标:针对底数不清问题,认真组织排摸,理清应纳未纳户数,加强年报数据填报管理,确保底数准确无误。针对已纳不用问题,立即开展高新区红光村部分农户污水排河问题原因排查并修复。进一步强化农村生活污水监管,排摸梳理问题点位,持续治理污水直排现象。针对农污治理设施出水水质达标率低问题,进一步压实属地政府责任,强化设施运维养护,确保设施出水水质达标。
整改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整改重点措施和责任分工:
1.即知即改方面
(1)根据各镇(高新区社区)郊野单元规划,认真排摸应纳未纳农户数,摸清底数,于2025年11月底前,在农污设施量年报中对数据进行更新、完善。【区水务局、各镇(高新区社区)】
(2)2025年8月底前完成高新区“已纳不用”问题整改。排查高新区红光村农污管道使用情况,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无污水直排河道现象。【高新区社区】
2.举一反三方面
(1)结合本年度开展的其他工作,对年报内现有数据进行校核,分析数据不匹配的原因,并及时完成修正。【各镇(高新区社区)、区水务局】
(2)持续开展污水直排治理。2025年12月底前,以改建、新建房屋为重点开展专项排查,排摸沿河区域农户的污水排放合规性,督促问题整改。【各镇(高新区社区)、区水务局】
3.长效管理方面
(1)压实属地责任。督促属地政府强化监督管理,加大对农户宅前屋后污水违规排放情况的查处力度。聚焦运维管理,规范农污设施运维养护,保障站点出水水质平稳,按规范要求确保处理站点养护频次。开展全面评估,编制完成农污治理“一设施一方案、一村一策、一镇一方案”,对问题站点进行老旧设备更换或降本改造,确保出水水质合格。【各镇(高新区社区)】
(2)加大监管力度。通过“四不两直”等方式,对近年来水质监测超标站点开展重点巡查,建立问题闭环机制,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达到“三基本”要求。【区水务局】
(3)开展宣传教育。动员各村负责人和村民志愿者,向农户开展污水治理工作宣传,提升农户保护污水管道和处理站点设施、合规排放生活污水意识。【各镇(高新区社区)】
(4)完善工作机制。根据农污治理“三基本”工作要求,修改完善区、镇两级农污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办法。【区水务局、各镇(高新区社区)】
3.9雨污混接整治不彻底。亭林工业园区王家泾亭塔路东侧雨水口晴天有黑色污水直排河道,经检测,氨氮、总氮、总磷、化学需氧量分别超《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二级标准限值4.04倍、1.75倍、3.58倍、0.5倍。碳谷绿湾上海宝莱纳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雨水口位置与排水许可证不符,且向河道“晴天排水”,有明显异味。朱泾镇鸿日路638弄上海丰业不锈钢有限公司厂区内存在雨污混排问题。督察还发现,金山区沿街餐饮店擅自拆除油水分离器、油污水溢流等情况较为普遍。
整改验收单位:区水务局
整改实施主体: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房管局、各街镇(园区)
整改目标:对涉及雨污混接混排的点位落实即知即改。根据《金山区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方案》(金山区总河长令2024年第1号),督促各街镇(园区)落实排查发现的雨污混接点位整治,加快推进立项整治项目实施,于2026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开展达标验收。结合专业养护进小区、排水许可批后监管等工作落实长效管理,防止混接返潮。
整改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整改重点措施和责任分工:
1.即知即改方面
已督促相关企业落实管道溯源排查和雨污混接整治,整改完成后组织开展现场复核,由属地政府加强日常监管检查力度。针对亭林工业园区王家泾亭塔路东侧雨水口晴天有黑色污水直排河道问题,亭林镇结合亭林工业区亭塔路管道检测结果,已编制整改方案,项目储备正在研究中。针对碳谷绿湾上海宝莱纳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雨水口位置与排水许可证不符,且向河道“晴天排水”,有明显异味问题,宝莱纳已完成内部管道检测,修复工作前期准备中。针对朱泾镇鸿日路638弄上海丰业不锈钢有限公司厂区内存在雨污混排问题,朱泾镇丰业不锈钢已完成初步改造,复核后发现雨水口仍有少量清澈流水,计划进一步排查。【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朱泾镇、亭林镇、碳谷绿湾公司】
2.举一反三方面
(1)持续开展雨污混接整治。结合2024年雨污混接普查成果,落实排查发现的雨污混接点位整治,加快实施立项整治项目,于2025年12月底前完成重点问题区域雨污混接点位整治,2026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区水务局、各街镇(园区)】
(2)落实排水许可证应办尽办。于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全区99%排水许可证应办尽办工作,规范排水户排水行为,针对不配合办证的排水户及时移交城管执法局开展执法倒逼。【区水务局、各街镇(园区)】
(3)开展达标验收工作。按照总河长令要求,持续开展雨污混接排水户和排水分区的达标验收工作,于2026年12月底前完成90%排水用户及80%排水分区达标验收。【区水务局、各街镇(园区)】
3.长效管理方面
(1)有序推进住宅小区排水设施专业运维。督促物业企业落实日常巡查养护,及时劝阻居民私拉乱接行为。将住宅小区雨污混接纳入网格化巡查范围,从源头杜绝混接返潮。【区水务局、区房管局、各街镇(园区)】
(2)建立健全雨污混接闭环处置机制。结合日常养护和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监管工作,加强对排水户的排水许可批后监管,督促其对未按许可要求的排水行为落实整治,及时将违法线索移交至区城管执法局,并跟踪办理情况,形成管理闭环。【区水务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镇(园区)】
(3)强化工作成效考评。将雨污混接长效管理落实情况纳入区河湖长制及水资源管理考核中,压实属地责任。【区水务局、各街镇(园区)】
3.10入河排污口整治还要攻坚克难。金山区2025年底前需完成65%排污口整治销号任务,其中需实施“一口一策”整治和仅需树立标志牌的排口分别为2626个和740个,截至6月2日已分别完成销号839个和730个,总销号率为46.6%。后续仍需完成近610个“一口一策”排口整治才能达到2025年整治目标。
整改验收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实施主体: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各街镇(园区)
整改目标:2025年,深入推进全区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累计完成65%排污口整治销号任务。
整改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整改重点措施和责任分工:
1.即知即改方面
(1)制定整治方案。制定《金山区入河入海排污口整治方案》,并以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明确整治要求,定期调度,通报整治情况。【区生态环境局】
(2)加快整治进度。根据整治进度工作要求,逐一梳理辖区内每个需整治问题排口情况,压实排口责任主体的责任,加快推进排口整治和立标工作。【各街镇(园区)】
2.举一反三方面
督促责任主体高标准推进排污口整治、规范化建设,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严格现场销号审核,确保整治工作质量和实效。【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各街镇(园区)】
3.长效管理方面
排污口责任主体开展常态化现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依托河湖长制平台,相关部门加强排污口的日常巡查和监督管理;结合日常执法监管,加强对排污口的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问题依法处置。【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各街镇(园区)】
3.11河长制在基层落实不到位。督察发现,部分农污未纳管农户污水直排,对附近河道水质造成较大影响,其中亭林镇后岗村一处河道水质经检测显示为劣Ⅴ类。高新区红光村孙家集、张堰镇旧港村、秦望村,以及亭林镇、漕泾镇多个村有圈占河道养殖水禽问题,河面环境脏。
整改验收单位:区水务局
整改实施主体: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镇(园区)
整改目标:对督察发现的河道水质劣Ⅴ类、圈占河道养殖水禽、河面环境脏等问题点位落实即知即改,同时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强化动态监管,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持续巩固整治成效。
整改完成时限:圈占河道养殖水禽、河面环境脏问题即知即改,持续落实长效机制;河道水质劣Ⅴ类整治项目预计明年完成。
整改重点措施和责任分工:
1.即知即改方面
已督促属地对督察发现的河道水质劣Ⅴ类、圈占河道养殖水禽、河面环境脏等问题落实整改,整改完成后组织开展现场复核,由属地加强日常监管检查力度。【区水务局、高新区社区、张堰镇、亭林镇、漕泾镇】
(1)针对亭林镇后岗村曹竹江河道水质为劣Ⅴ类问题,区水务局会同亭林镇前往现场开展溯源排查,排查发现造成水质超标的因素主要有两个:一是河道周边部分农污未纳管农户污水直排;二是岸边多处畜禽养殖粪便入河。目前,亭林镇正在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后续将积极推进问题整改,其中,畜禽养殖问题计划今年完成整改,农污未纳管农户污水直排问题整改计划明年完成。【亭林镇】
(2)针对高新区社区红光村孙家集、张堰镇旧港村、秦望村,以及亭林镇、漕泾镇多个村有圈占河道养殖水禽、河面环境脏等问题,高新区、张堰镇、亭林镇、漕泾镇均已完成整改,河道内养殖水禽已驱赶上岸,占河养殖围栏完成拆除,岸边堆放垃圾及水面漂浮物完成清理。【高新区社区、张堰镇、亭林镇、漕泾镇】
2.举一反三方面
(1)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各街镇(园区)对照督察反映的问题,举一反三,对辖区内河道开展全面排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街镇(园区)】
(2)开展河道抽查检查。通过实地查看,对河道问题进行抽查检查,推动问题有效整改。【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执法局】
3.长效管理方面
(1)持续推动河长制走深走实。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提高河长、管理单位、养护企业对河道管理、水质管护等工作的认识,提升管理养护水平;通过“一封信”等形式,进一步督促河长及相关部门履职尽责,发挥好河长在治水管水中的关键作用;加强对沿河居民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护河志愿服务,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爱水护水意识,从源头减少入河垃圾和污染物,守护河道良好水环境面貌。【区水务局】
(2)持续强化河道巡查管护。依托“河长巡河+养护巡查”工作模式,对河道及管理范围开展全覆盖巡查,河道管理单位加强水质自行监测,针对发现的涉河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并不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建立常态长效机制。【各街镇(园区)】
(3)充分发挥行业监管职能。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督促指导各街镇(园区)加快对涉河问题的整改销项,提高问题发现与整改效率。同时,及时通报河道管理突出问题,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地见效。【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执法局】
(三)固体废物管理尚有不足
3.12建筑垃圾监管不力。中央、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生态环境警示片都指出金山区建筑垃圾管理方面的问题。此次督察发现相关违法现象依然发生。高新区金流路东侧地块堆放土方夹杂拆房垃圾,最大堆高超5米。该地块约44.8亩,位于开发边界内,按控详规划(沪府规划〔2024〕116号),其规划用途为水域及公共绿地。据园区运营方提供材料,园区曾将该地块作为相关企业工程土方临时处置区,2017年以后停止临时堆放。经调阅卫片资料核实,2018年以后该地块上仍有倾倒情况;现场检查时发现,上海金鼎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近期将施工产生的750立方米混凝土块和1240立方米土方倾倒于该地块。石化街道卫九路11号一厂房内非法贮存装修垃圾和拆房垃圾,且混有生活垃圾和其他固体废物,约1.67万吨。金山区有关部门5月6日发现,至6月12日方清理完毕。此外,督察还发现12处建筑垃圾违规堆存点位。
整改验收单位:区绿化市容局
整改实施主体:石化街道、新金山发展公司、区绿化市容局、公安金山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规划资源局、区房管局、区建管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交通委、各镇(园区)
整改目标:对涉及建筑垃圾相关的问题点位即知即改。按照《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关于全面加强建筑垃圾管理的实施意见》(沪府办〔2024〕56号),进一步加强本区建筑垃圾处理管理工作,保障城市市容环境整洁、有序,提高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垃圾的规范管理和有效利用,全过程管控建筑垃圾源头申报、收集运输及消纳处置。
整改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整改重点措施和责任分工:
1.即知即改方面
(1)2025年6月底前,完成高新区金流路东侧地块650立方米混凝土块和1240立方米土方的清理工作;12月底前完成历史土方临时堆放的外运清理工作;12月底完成案例的查处工作。目前高新区中队立案两起,罚款金额总计100万元。【新金山发展公司】
(2)2025年6月12日前,完成石化街道卫九路11号一厂房内非法贮存约1.67万吨装修垃圾和拆房垃圾的清理工作。12月底前石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完成案件的查处工作。目前石化中队共立案5起,2起已结案,处罚金额共计1.58万元,剩余3起案件拟处罚10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9.68万元。【石化街道】
(3)2025年6月底前,完成12处建筑垃圾违规堆存点位的清理工作。【枫泾镇、朱泾镇、亭林镇、金山卫镇、吕巷镇、石化街道、高新区、新金山发展公司】
2.举一反三方面
持续开展执法打击工作。2025年12底前,属地政府落实属地责任,行业部门各司其职、加强联动,围绕非法排放、“黑车”运营、非法消纳等全过程违法行为,加强巡查,对发现的非正规设置的废弃混凝土、建筑垃圾堆点,及时规范清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街镇(园区),区绿化市容局、公安金山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建管委、区交通委】
3.长效管理方面
(1)加强备案申报管理。建立新改扩项目首次监督推进会机制,由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重点核查计划产生量(土方开挖任务量)、累计申报量、工地回填量、运输合同量和消纳处置量的五量比对。【区建管委、区绿化市容局、区房管局、区交通委、各街镇(园区)】
(2)规范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绿化市容部门加强农业地消纳场所的备案管理,指派专人至现场予以核实和指导,并根据实际需要,征询规划资源、农业农村、水务、生态环境等管理部门和属地的意见。加强检查频次,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及时跟踪追溯,一经查实、从严处罚。【区绿化市容局、区规划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园区)】
(3)强化部门联动。协调绿化市容、城管执法、公安交警、房管等部门,定期召开建筑垃圾管理专题会,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打击违法运输、非法倾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区绿化市容局、公安金山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房管局】
3.13危险废物管理不到位。督察发现,张堰镇上海林敏彩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废气治理设施活性炭有更换记录,但无废活性炭转移联单,去向不明。吕巷镇上海哥拉根培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废机油桶、废抹布等标签混贴;上海若彤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危废贮存设施不规范。朱泾镇上海辉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废液未按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处置;上海谊信包装材料厂已入库的废桶未张贴危废标签。金山区中小企业危险废物标签、贮存、处置等管理要求落实不够有力。
整改验收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实施主体:各街镇(园区)、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目标: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促进全区产废单位落实各项法律制度和相关标准规范,全面提升危险废物管理水平,不断防范环境风险。整改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整改重点措施和责任分工:
1.即知即改方面
(1)金山区生态环境局对上海林敏彩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危废台账的问题立案,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拟处罚33.4万,该公司目前已规范危废台账,已关停并搬离。【张堰镇、区生态环境局】
(2)金山区生态环境局对上海哥拉根培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开具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立即整改,更换危废标识,并加强危废日常管理。吕巷镇对上海若彤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企业已按规范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张贴好危废贮存场所的识别标识和分区标识。【吕巷镇、区生态环境局】
(3)金山区生态环境局对上海辉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调查,经查实,实验室废液实际为该公司原材料水性胶(产品名称:LT-0902胶粘剂),水性胶经物理检测后回用于生产,该公司无实验室废液产生。对上海谊信包装材料厂开展现场检查,该单位危废贮存场所和包装桶已粘贴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现场贮存的危废桶已加盖。【朱泾镇、区生态环境局】
2.举一反三方面
持续深入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压实危险废物相关单位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督促产废单位做好危险废物规范贮存等相关工作,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园区)】
3.长效管理方面
定期对产废单位开展固废业务培训和普法宣传,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结合全区固体废物管理热点问题,强化指导与辅导,为企业讲解相关管理要求,促进产废单位落实各项法律制度和相关标准规范,全面提升产废单位固体废物管理水平,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各街镇(园区)、区生态环境局】
(四)耕地、林地保护工作不到位
3.14违规占耕问题时有发生。金山区2023年、2024年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考核的扣分项均提到对非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管理不力的问题。督察组通过卫片核实比对、随机巡查等方式发现建筑垃圾堆放、设置村级垃圾临时堆放点、设施农用地未备案等违规占耕问题11起,涉及耕地面积50.1亩。此外,农户房屋翻建建筑物料、垃圾临时堆放占耕问题多发频发。
整改验收单位:区规划资源局
整改实施主体:各街镇(园区)、区规划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区绿化市容局
整改目标:严格督促属地政府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加快推进问题整改,并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强化耕地保护意识,形成耕地保护的良好氛围。
整改完成时限:根据部、市相关文件要求,要分类有序做好耕地“非粮化”整改,结合作物生长周期等设置必要的过渡期。避免“简单化、一刀切”,有序推进问题整改。
整改重点措施和责任分工:
1.即知即改方面
督查组指出问题后,第一时间会同属地政府赴现场开展核查,并进行内业比对,对确有问题点位,督促属地政府立即开展问题整改。2025年6月底前,已督促属地政府完成8处点位的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亭林镇1处果树种植点位,吕巷镇白漾村1处、龙跃村1处农户宅基地房屋修缮翻建堆物整改工作。【区规划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区绿化市容局、枫泾镇、朱泾镇、吕巷镇、亭林镇、金山卫镇、高新区社区】
2.举一反三方面
在传统人工现场核查基础上,利用全区已部署的11台无人机,助力耕地保护和土地执法。督察期间利用无人机,协助区生态环境局完成15个督察点位核查,同时对多个督察指出点位开展空中核查,切实提高核查效率。目前,无人机远程调度技术已全面运用于拆除整改图斑“回头看”和违法用地非现场核查,构建起“天、地”一体化的多源非现场监管执法体系。【区规划资源局、各镇(高新区社区)】
3.长效机制方面
一是加快推进违法用地整治,将街镇在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违法整治方面取得的成效与其承担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挂钩,区规划资源局联合区财政局、区发改委探索设立耕地保护和土地执法专项奖励,于7月16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使用费收缴的操作口径(试行)》,对于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无新增违法用地或已完成整改的街镇,给予基础设施及公益性用地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费免缴奖励,推动执法方式靠前监督,违法用地压茬整改。二是横向加强部门协同,区农业农村委联合区规划资源局、区绿化市容局等部门建立金山区农村宅基地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共同商议研究宅基地审批、宅基地类违法用地防控、拆房垃圾管理等机制。三是完善工作简报制度,定期向区委区政府专题汇报违法用地整治工作情况。7月结合违法用地整治任务,形成二季度工作简报,报送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并向全区通报整治进展,围绕时间节点,全力推进问题整改,推动形成耕地保护长效监管机制。【区规划资源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农业农村委、区绿化市容局、各镇(高新区社区)】
3.15林地资源保护不够有力。2025年5月,市林长办向金山区下发卫星遥感发现的疑似乱搭建、乱种植等林地失管失养问题图斑276个。督察组随机抽查5个地块发现,吕巷镇蔷荚路靠上海塘区域2处地块,林地内砖瓦石块较多,苗木死亡数量超过五分之一,未及时补种。亭林镇朱家宅横泾中心路桥附近林地100余平方米被废品回收点占用。
整改验收单位:区绿化市容局
整改实施主体:各街镇(园区)
整改目标:推深做实林长制,压实属地责任,努力提升林地管养质量,加强森林资源管理。
整改完成时限:即知即改,长效推进;相关补植工作2025年12月底完成。
整改重点措施和责任分工:
1.即知即改方面
(1)2025年6月底前完成卫星遥感疑似问题图斑现场核实和图斑比对,完成即知即改类问题整改,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恢复种植类问题整改;问题图斑涉及商品林,因权属问题确实难以整改的,由各镇说明原因并经区林长办汇总报市林长办备案。【区绿化市容局、各镇、高新区社区】
(2)2025年6月底前,完成吕巷镇蔷荚路靠上海塘区域2处地块砖瓦石块整改;2025年12月底前,完成相关林木补植工作。【吕巷镇】
(3)2025年6月底前,完成亭林镇朱家宅横泾中心路桥附近林地内被废品回收点占用杂物的清理。【亭林镇】
2.举一反三方面
(1)持续推进全区林地绿地乱象整治。依托卫星遥感、成效监测、林长制巡查,重点围绕林地绿地“三乱”(乱搭建、乱种养、乱堆放)、树木倒伏、恶性杂草、失管失养等共性顽疾,落实林长制发现问题闭环处置机制。【区绿化市容局、各街镇(园区)】
(2)开展一定范围内通报。在林长制办公室会议中,对督察指出、卫星遥感、成效监测等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向各街镇(园区)开展通报,督促整改,以点带面推动责任落实和问题排查整治,推动源头治理和长效管理。【区绿化市容局】
3.长效管理方面
(1)压实林长责任。压实各镇林长作为属地林长制工作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切实承担起资源保护发展的主体责任,聚焦重点任务,主动协调解决难点堵点问题,定期开展巡林,开展多形式检查督导,强化日常监管,切实提升林长履职效能。【各街镇(园区)】
(2)夯实资源管护职责。认真落实“及时发现、精准派单、限期整改、反馈销项”的问题闭环处置流程,把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作为常态化管理及日常工作,加大专业巡查检查力度,对典型问题跟踪督办,切实提高问题发现能力和整改实效。【区绿化市容局、各街镇(园区)】
(3)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针对当前资源监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整改、验收、销号制度,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问题,真正把林长制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区绿化市容局、各街镇(园区)】
四、生态环境现代化治理能力有待加强
4.1群众身边“关键小事”长效治理不到位。餐饮油烟治理问题突出。去年中央督察后,本市启动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2024年7-12月全市餐饮油烟投诉明显下降,但金山区同比上升31%。2025年1-5月,金山区餐饮油烟投诉同比上升45.5%,在16个区中增幅排名第2。督察组随机抽查山阳镇10家沿街餐饮店发现,大部分存在油烟净化设施失效、无设施清洗维保记录等问题。异味扰民问题仍时有发生。2022年以来金山区生态环境部门受理的重复投诉工单中,涉及食品加工、农业生产等异味问题的投诉共57件,占比最高。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仍有待加强。
整改验收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整改实施主体: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信访办、区城运中心、各街镇(园区)
整改目标:一是做好点位问题的即知即改工作,通过强化源头、过程和末端管控,进一步加强区域餐饮油烟治理工作,遏制油烟投诉上升势头。二是加强食品加工、农业生产等异味产生单位的污染防治监管,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整改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整改重点措施和责任分工:
1.即知即改方面
(1)督促山阳镇10家沿街餐饮店完成相关问题整改。【山阳镇、区生态环境局】
(2)梳理问题单位清单,通过对食品加工、农业生产等异味产生单位的废气产生环节进行实地排查,指导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摸清产生异味的关键环节,推动问题加快整改,确保异味治理取得实效。【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信访办、区城运中心、各街镇(园区)】
2.举一反三方面
(1)厘清部门职责。会同相关部门及各街镇(园区)共同分析研究重点区域重复、疑难油烟污染扰民问题,加强对油烟扰民问题的执法查处力度,形成条条联动、条块协同的化解矛盾纠纷合力。【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城运中心、各街镇(园区)】
(2)开展排查整治。对重复投诉区域开展走航监测和现场排查,精准识别污染源并限期整改。强化分类施策,制定差异化治理方案,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异味扰民问题。【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信访办、区城运中心、各街镇(园区)】
3.长效管理方面
(1)加强日常管理。组织各街镇(园区)对辖区内餐饮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进一步摸清区域餐饮油烟企业底数,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在排查基础上,督促涉油烟企业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完成电子建档,在线填报净化设备清洗记录、维护报告等台账,实现信息化监管。督促食品加工、农业生产等单位落实异味污染防治措施,对发现的异味问题实行“即查即改”,确保问题及时处置到位。对于拒不整改的,通过严格执法查办,推进相关企业守法合规。【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信访办、区城运中心、各街镇(园区)】
(2)实施闭环管理。形成精准管控问题清单,对反复投诉、超标排放的餐饮企业实行“挂号销项”管理,构建“排查—建档—整改—反馈”的全链条治理闭环,对问题清单点位开展联合执法,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镇(园区)】
(3)强化协同治理。通过信息互通、联合督导等方式,深化协同处置机制,提升农业生产、食品加工单位异味问题化解效能。【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信访办、各街镇(园区)】
(4)加大普法力度。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引导,切实增强餐饮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公众的监督意识,推动餐饮油烟治理工作取得实效。通过典型案例警示、推广优秀经验做法等方式,促进企业互学互鉴,对标整改提升。【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各街镇(园区)】
4.2文明施工监管执法联动不力。金山区每年约有建筑工地100个。督察组随机抽查了14个在建工地,有7个存在裸土未覆盖、抑尘措施不到位等违法问题。但区建管委在2022至2024年的三年间仅向区城管执法局移交了23条违法问题线索,2025年发现的13条违法问题线索均未向区城管执法局移交。
整改验收单位:区建管委
整改实施主体:区建管委、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镇(园区)
整改目标: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认识,切实加大对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的检查执法力度,健全部门协同机制,强化执法联动和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对文明施工管理不到位、裸土覆盖不及时,扬尘污染突出的工地,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区城管执法局依法查处,确保问题闭环管理。通过强化执法监管,有效遏制施工现场扬尘等突出问题,持续提升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水平,改善作业环境,树立良好工地形象。
整改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整改重点措施和责任分工:
1.即知即改方面
(1)加强日常监督检查。2025年1月-7月,通过高频次、全时段、多形式的检查服务机制,累计开展日常安全检查244个工地次,排查并整改文明施工问题62条;针对节假日和周末管理薄弱环节,开展“飞行服务”抽查125个工地次,发现并整改安全文明施工隐患232条;开展11个工地的巡查,发现并整改安全文明施工问题84条。【区建管委】
(2)加强部门联动。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动态联动机制,结合扬尘在线监测数据,梳理扬尘排放较高的在建工地,开展督导检查,督促限期整改,提升扬尘治理水平。2025年5月-7月,区建管委在建筑工地检查中针对发现的文明施工问题,已移交区城管执法局4起。【区建管委、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镇(园区)】
2.举一反三方面
(1)问题整改闭环。持续加大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检查力度,聚焦扬尘防治、裸土覆盖、材料堆放、现场保洁等关键环节,强化问题发现与整改闭环机制。对文明施工不到位、整改不力的工地,及时将相关问题线索移交区城管执法局依法处理。对发现的共性问题举一反三,督促各参建单位自查自纠,以点带面补齐管理短板,推动辖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整体提升。【区建管委、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镇(园区)】
(2)防治提质升级。根据《上海市房屋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关要求,督促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系统与喷雾降尘系统,实现实时监控与动态管理,严格落实裸土全覆盖,防止扬尘污染源头反弹。同时督促工地安装出入口监控及车辆识别设备,发现无清洗设备违规作业车辆第一时间告知整改。【区建管委、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镇(园区)】
3.长效管理方面
(1)健全文明施工机制。加快出台《关于加强金山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推动本区建设工程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按照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并有效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施工作业活动。各行业管理部门、各街镇(园区)按照各自的职责明确细化管理要求及技术标准,按照相关规定各司其职。【区建管委、区生态环境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水务局、区消防救援局、公安金山分局、各街镇(园区)】
(2)完善隐患排查机制。通过日常检查、工地巡查、节假日飞行服务等方式,持续开展文明施工问题排查整治,压实企业整改责任,推动问题闭环管理。【区建管委、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镇(园区)】
(3)强化联动执法机制。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联动工作机制,依托监测数据动态分析开展督查,对管理不到位项目依法移交查处,持续增强文明施工监管的震慑力和实效性。【区建管委、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镇(园区)】
4.3排水许可证制度落实不到位。督察发现,金山区未取得排水许可证的排水户962家,截至督察组进驻还未提交办证申请的有479家,占未取证户总数的50%。区水务局提供材料显示,至今未对无证用户开展过执法检查。
整改验收单位:区水务局
整改实施主体:区水务局、各街镇(园区)、排水户
整改目标:推进未办证的排水户基本完成排水许可办理,监督企业按照排水许可证要求规范达标排水。
整改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整改重点措施和责任分工:
1.即知即改方面
结合雨污混接普查整治工作,定期召开推进会议,加快推进应办未办的排水户排水许可证办理。联合属地各镇(园区)相关部门开展上门告知和政策解读,督促排水户尽快办理排水许可证。开展上门帮办,现场核查排水设施并指导排水户填写申请资料,减少企业跑动次数,提高办事便捷度,争取尽快完成“应办未办”排水许可办理。对于多次告知仍拒不办理排水许可的排水户,及时梳理相关材料移交区城管执法局进行处理。【区水务局、各街镇(园区)】
2.举一反三方面
严格落实排水许可制度,在加快推进“应办未办”排水许可办理的同时,按照《上海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推动本市新开业排水户及时办理排水许可证有关工作的通知》(沪水务〔2024〕480号)要求,推动新开业排水户排水许可证办理,及时对新增排水户进行走访,了解其排水许可证办理情况,告知其排水许可证办理要求,并做好技术指导。对于走访中发现已开业但没有办理排水许可证的,告知并督促排水户办理排水许可证,对于多次告知仍拒不办理排水许可的排水户,及时将相关信息告知移送区城管执法局。【区水务局、区城管执法局】
3.长效管理方面
(1)加强宣传告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排水许可办理宣传告知力度,进一步提高各新开业或拟开业排水户办理排水许可证的知晓度,提升新增排水户申办排水许可证的主动性和及时性,压实各部门督促推动排水许可证“应办尽办”的责任。【区水务局、各街镇(园区)】
(2)推行上门帮办。持续推行排水许可上门帮办服务,为排水户办理排水许可提供更多指导和帮助,尽量精简材料和减少企业跑动次数,切实提高排水许可办理效率和便捷程度。【区水务局】
(3)建立管执联动机制。在做好排水许可宣传告知和督促提醒的基础上,建立与区城管执法局的联动机制,对于多次告知仍拒不办证的排水户,及时移交区城管执法局处理。【区水务局、区城管执法局】
4.4对违法排污企业执法不严。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廊下污水厂进水水质连续3个月总氮、氨氮、化学需氧量月均浓度超出设计标准,但廊下污水厂直到3月3日才将有关情况报告区水务局。区水务局组织排查溯源,并先后两次对光明牧业金山种奶牛场排水水质开展监测,结果显示严重超过《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4月3日将水质超标线索移交区有关部门。区城管执法局4月21日、5月3日对种奶牛场排水水质开展现场快检,显示达标,随后将此情况复函区水务局,并未对种奶牛场立案处理。调阅材料发现,廊下污水厂4月进水污染物月均值仍超出设计标准。
整改验收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整改实施主体:区城管执法局、区水务局、相关街镇
整改目标:做好点位问题的即知即改工作,进一步理顺管执边界,通过强化源头、过程和末端监管,压实排污企业主体责任,共同提升综合监管效能。
整改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整改重点措施和责任分工:
1.即知即改方面
4月3日接到移送线索后,区城管执法局对光明牧业金山奶牛场进行污水采样、快速检测,显示未超标;后续又对该奶牛场突击检查,并采样快检,显示未超标,故未立案。已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企业排污行为。5月起至今,廊下污水厂进水污染物月均值符合设计标准。【区城管执法局】
2.举一反三方面
(1)厘清部门职责,区城管执法局、区水务局会同各街镇(园区)、污水处置单位做好行政检查、日常管理检查。开展重点排水户行政(执法)检查,对各类涉水违法行为落实日常监管执法。【区城管执法局、区水务局(各街镇(园区)】
(2)落实排水事前备案审查、事中事后监管等全过程闭环机制,落实对违法排污行为的监测、溯源、执法,实现排水排污监管执法常态长效。【区城管执法局、区水务局】
(3)优化完善管执联动机制,区城管执法局、区水务局签署金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协议书,明确双方在水务领域行业监管与执法中的职责分工,形成联动工作合力,共同提升综合监管效能。【区城管执法局、区水务局】
3.长效管理方面
(1)污水处理厂快速响应。一旦监测到进水水质异常超标,污水处理厂强化工艺运行调度管理。实时跟踪进水水质波动情况,优化工艺参数,保障最终出水稳定、达标。【区水务局】
(2)及时开展联合溯源调查。污水处理厂配合水务、环保等相关部门,联合属地开展溯源排查工作,尽快锁定污染源范围和责任主体。【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街镇】
(3)规范取证与执法移交。针对发现的疑似污染源,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专业分析报告,形成规范、完整的证据链。对于确实存在违法排污行为,及时移交给城管执法部门处置。【区水务局、区城管执法局】
4.5港口码头治污水平不够高。金山区有区属港口码头44个。2022年以来,区交通委执法大队对35家港口码头未采取抑尘措施、未按规定使用和记录岸电等违法行为立案处罚61起,但部分码头守法意识仍未提升。督察发现,朱泾镇金兴陶瓷(上海)有限公司码头装卸作业未全程开启喷淋设备,皮带机未全封闭,船舶未接岸电。亭林镇上海深港混凝土有限公司码头吊装黄沙作业未全程开启喷淋设备,抑尘效果不明显;上海金湖建材有限公司码头卸货传输带未采取密闭措施。金山卫镇上海牧阳实业有限公司的港口经营许可证已于2024年6月30日到期,但仍在营运,且现场抑尘措施不到位、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安装不规范。
整改验收单位:区交通委
整改实施主体:各街镇(园区)、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执法局
整改目标:对本轮市级督察发现的问题点位进行即知即改。强化行业法治宣贯,进一步提升本区内河码头经营主体的环境保护意识和守法意识;完善码头环保问题发现整改机制,对易扬尘码头落实重点监管举措,提升行业执法监管效能;深化本区内河码头环境综合治理,以多部门联合执法和违法问题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为依托,逐步形成多方共治、协同共管的码头监管工作格局。
整改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整改重点措施和责任分工:
1.即知即改方面
核查相关问题码头点位5个,立案2起:
(1)上海深港混凝土有限公司:区交通委、亭林镇于5月29日派员开展现场调查,依法开具相关法律文书进行立案调查(案件号:4255150275),并对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切实落实好码头作业期间喷淋等各项扬尘防治措施。【亭林镇、区交通委】
(2)上海牧阳实业有限公司:区交通委于6月2日开展现场调查,并提出了整改要求。针对码头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安装位置不规范的问题,企业于6月3日对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安装位置进行了移位调整;针对码头皮带输送机未完全封闭的问题,企业于6月4日对输送机进行了改造。相关问题经整改均满足规范要求。【金山卫镇、区交通委】
(3)上海蓋赫实业有限公司:区交通委、吕巷镇于6月3日开展现场调查。对上海蓋赫实业有限公司依法开具相关法律文书进行立案调查(案件号:4255150288),并责令企业即知即改,保持扬尘防治措施有效落实。【吕巷镇、区交通委】
(4)上海金湖建材有限公司:经核实,未密闭皮带机处于企业生产区域堆场上方,不在码头港区陆域范围内。因传输过程中有可移动卸料斗在横臂皮带上移动,因此无法封闭皮带机,该公司已在皮带两侧安装了喷淋设备用于控制扬尘。【亭林镇】
(5)金兴陶瓷(上海)有限公司:经调阅视频监控,码头在督察组现场督察时暂停作业并关闭了雾炮设备,已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现场管理;针对码头皮带输送机未完全封闭的问题,企业于6月3日对设备进行了封闭改造,目前已满足规范要求。【朱泾镇、区交通委】
2.举一反三方面
开展本区内河码头生态环境联合执法行动。2025年9月底前,对本区所有码头单位开展全覆盖联合执法检查,聚焦码头扬尘防治、岸电使用、污水排放、危废垃圾处置等环保事项,形成问题清单并确保整改闭环,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区交通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执法局】
3.长效管理方面
(1)强化行业宣传和指导。结合上户检查等契机,对本区内河码头企业每年定期开展《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等环保法律法规的普法宣贯行动,明确码头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强化码头守法意识,提升码头污染防治工作水平。【区交通委】
(2)完善问题发现整改机制。充分利用航道巡查、视频查控、问题线索跨部门移送等方式,进一步提高码头环保监管效能,及时、精准发现问题,通过约谈、通报等举措推动相关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区交通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镇(园区)】
(3)加强码头环保执法检查。严格按照年度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科学制定检查计划,优化执法力量配置,对易扬尘码头单位落实重点监管举措,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对码头未按规定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未按规定使用港口岸电、非法排污等环保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区交通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执法局】
4.6再生资源行业监管力度不足。督察组随机抽查18个废旧物资回收点位,有16个未在区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备案清单中,其中10个存在突出环境问题。亭林镇上海金山拆车有限公司一般固废露天堆放,切割作业无粉尘收集措施;亭林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中心废旧物资中混有危废,现场脏乱差;大亭公路6838号对面企业从事木材回收,5台非道路移动机械中有4辆未悬挂环保标识,现场扬尘大。相关街镇对辖区内无证经营再生资源回收活动的监管有缺失。
整改验收单位:区经委
整改实施主体:亭林镇、区经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绿化市容局、各街镇(园区)
整改目标:及时清理露天堆物,同时督促点位所在辖区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做好宣传教育,禁止回收危废,及时做好现场清理,做好合理分类,堆放规整;停用未悬挂环保标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整改完成时限:2026年3月
整改重点措施和责任分工:
1.即知即改方面
(1)针对“亭林镇上海金山拆车有限公司一般固废露天堆放,切割作业无粉尘收集措施”事宜,经核实,现场安装有粉尘收集器,督促企业在切割作业时开启该收集器;针对“一般固废露天堆放”事宜,区经委联合亭林镇及相关部门上门进行督促整改,于2025年7月底前,督促上海金山拆车有限公司及时整理现场堆物,避免一般固废露天堆放,保持环境整洁。【亭林镇、区经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绿化市容局】
(2)针对“亭林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中心废旧物资中混有危废,现场脏乱差”事宜,区经委联合亭林镇及相关部门上门告知点位负责人,做好宣传教育,禁止回收危废;经核实,所混危废为再生资源回收从业者自行运输至亭林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中心,因超出其回收范围,已被亭林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中心拒收,现已由相关人员取回;针对“现场脏乱差”,已责令点位负责人及时清理,现阶段已完成整改,同时,要求保持总体回收处置量平衡,确保不因回收过多造成现场环境不佳,并做好合理分类,堆放规整,在进出口处张贴“危险废弃物、一般工业固废严禁入内”的提示板。【亭林镇、区经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绿化市容局】
(3)针对“大亭公路6838号对面企业从事木材回收,5台非道路移动机械中有4辆未悬挂环保标识,现场扬尘大”事宜,区经委联合亭林镇及相关部门上门告知点位负责人要求停用未悬挂环保标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并做好防扬尘措施,现阶段已完成整改。4台非道路移动机械中,2台(国三标准)已挪走,2台(1台国三标准,1台国二标准)已停用。【亭林镇、区经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绿化市容局】
2.举一反三方面
(1)开展专项整治。2025年8月至12月期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再生资源行业专项整治与体检,切实筑牢安全与环保防线;通过全域排查,明确整治范围,对于有证有照者,督促规范经营,建立健全购销台账、安全管理台账,建立可追溯档案;对制度不健全、经营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限期整改,重点对全域排查出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点位开展依法查处、坚决取缔该类问题反弹回潮的经营点位。【区经委、公安金山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镇(园区)】
(2)编制工作指引。2026年3月底前,编制金山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工作指引,指导督促各街镇(园区)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宣传引导,巩固整治成效,着力构建机制健全、布局合理、管理到位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通过政府监管和市场机制两方面培育优质主体。【区经委、公安金山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镇(园区)】
3.长效管理方面
强化日常巡查和管理工作,特别加强对安全、环保方面的巡查力度,对老百姓反映的、信访反映的较为突出的问题,强化监督管理,严防反弹现象发生。
(1)引导合理布局。开展属地辖区再生资源相关要素排摸,摸底各属地辖区再生资源回收类实际年度回收总量,研判区域年度可承载回收能力,引导全区再生资源回收备案企业均衡布局,各街镇(园区)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应综合辖区内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规划布局和承载场地的环保、消防、安全等硬性指标以及再生资源企业的管理规范性等多个维度,从严把控。【区经委、公安金山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镇(园区)】
(2)强化发现机制。督促各街镇(园区)落实属地责任,对辖区内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进行季度自查,区经委拟组建再生资源回收工作专项督导组,半年度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督导巡查;远期,将借助区网格化中心力量,定期开展重点区域巡查,以此形成全年常态化发现机制。【区经委、公安金山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市场监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镇(园区)】
(3)联动响应机制。各街镇(园区)指导督促回收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督促证照齐全的企业规范经营,坚决清退无证无照的点位。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协同各街镇(园区)对再生资源回收单位(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开展检查,对不符合行业管理要求的,依法依规开展整治。【区经委、公安金山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镇(园区)】